高等法院裁決重挫政府非法移民政策

澳洲高等法院在11月6日做出裁決,認定聯邦政府強制被釋放非法移民罪犯佩戴電子腳環違憲。反對黨抨擊工黨政府在這一問題上的第二次重大挫敗,並要求政府解釋如何保障澳大利亞人的安全。
澳洲新聞

澳洲高等法院在11月6日做出裁決,認定聯邦政府強制被釋放非法移民罪犯佩戴電子腳環違憲。反對黨抨擊工黨政府在這一問題上的第二次重大挫敗,並要求政府解釋如何保障澳大利亞人的安全。

第一次挫敗是指高等法院去年11月的一次裁決,當時,一名在澳洲因性侵兒童而獲罪的無國籍者(姓名代稱NZYQ),在高等法院挑戰了非法移民拘留中心無限期拘留的合法性,並最終勝訴。

該男子因為性侵兒童而被判刑並取消澳洲簽證,2018年獲得假釋後被拘押,澳洲政府多次試圖將他驅逐出境但都不成功。

高等法庭對於該案的裁定導致許多有犯罪記錄的無國籍者被釋放進澳洲社區,其中有殺人犯、偷渡者、性犯罪者。很多人立即又犯了新罪。截至9月30日,共有215名這類人獲得了過橋簽證,進入澳洲社區生活。

許多人對此感到擔憂,批評工黨政府應對措施失當,導致危險人物被放進社區。政府出台了補救措施,強制其中128人需要在晚上10點至早上6點之間宵禁,140人必須佩戴電子腳鏈。

近期,又有一名獲釋者(姓名代稱YBFZ)對宵禁和佩戴電子腳鏈的合法性提出法律挑戰,法院裁定,聯邦政府無權要求這些獲釋者遵守宵禁或佩戴電子監控腳環規定,因為這是一種懲罰性質的措施,違反了憲法。

YBFZ是來自緬甸的穆斯林群體。2002年,時年14歲時的他與家人一起逃來澳洲,成為無國籍難民。2014年,他被診斷為患有精神分裂症。他曾刺傷至少3人,被判入室盜竊罪並縱火焚燒一處房產,之後被送入非法移民拘留中心,並在那裡被關押了5年,直到NZYQ案判決後才獲釋。

他的律師質疑政府是否有權施加如此嚴格且具懲罰性的條件。他們表示:「如果他回家晚了一分鐘,或未及時給腳環充電,他可能面臨至少一年的強制性監禁,每次違規都是這樣。」

高等法院最新裁決意味著,在無法拘押和驅除出境的情況下,政府需要撤銷對這些有犯罪記錄的無國籍者的監控措施。

工黨政府的再次失利招來反對黨抨擊。包括影子移民部長Dan Tehan在內的多名聯盟黨議員發布聯合聲明說,「阿爾巴尼斯政府必須解釋他們將如何保護澳洲人的安全?這一裁決的結果將是,215名危險的非公民罪犯,包括12名殺人犯、66名性犯罪者、97名被判犯有攻擊罪的人、15名家庭暴力犯罪者和其他人,將在沒有任何監控或宵禁的情況下在社區中自由活動。」

據悉,這些獲釋者中,有65人被釋放後在州和地區一級被指控犯有新的罪行,但其中45人仍在社區自由活動。

反對黨呼籲內政部長Tony Burke立即採取緊急行動。Burke表示,政府將提出新立法,建立「調整後的程序」以繼續監控被拘留者。他說,還將立法加強政府將危險的非公民驅逐到第三國的權力。「法院的判決不是政府想要的,但這是政府已經做好準備的。澳大利亞社區的安全永遠是本屆政府的絕對優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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