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和航空公司將向旅客收取投訴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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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機場和航空公司將向旅客收取投訴處理程序的費用,旅客將面臨被二次傷害的風險。

設立行業監察員是澳洲聯邦政府 8 月發布的航空白皮書的核心內容,旨在解決航班延誤和取消、行李丟失或損壞等情況下的旅客退款或賠償問題。

交通部長Catherine King承諾將就監察員計劃的運作方式徵求業界意見,澳大利亞機場協會(Australian Airports Association)是首批提交意見的機構之一。

據《每日電訊報》報導,澳大利亞機場協會政策與宣傳主管Natalie Heazlewood指出,類似計劃的資金來自對機場和航空公司的徵稅,因此必須考慮如何收回成本。

Heazlewood表示:「航空公司可能會通過機票價格將這些成本轉嫁給客戶,而缺乏直接客戶關係的機場可能會通過向航空公司收取費用來收回成本。」

現有的投訴處理機構名為「航空公司客戶代言人」(Airline Customer Advocate),其資金完全由航空公司提供,但在解決投訴方面卻基本無效。

白皮書建議,監察員將取代倡導者,並擁有更大的權力。

澳大利亞航空協會提交的文件稱,任何計劃都應僅限於澳大利亞最大的 14 個機場,以避免規模較小的議會運營設施因參與該計劃而面臨「繁重的要求」。此時許多機場已因 Rex 和 Bonza 倒閉造成的損失而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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