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1 日起,南澳租賃法律的重大變化生效。新的租房規則對租戶更加寬鬆,使房東更難終止租約,寵物主人更容易找到住房。
根據新規則,房東需要有規定的理由才能終止固定租約或不續簽定期租約。理由包括租戶違約,以及想要出售、翻新或自住房產。
房東需要提前 60 天通知才能終止固定租約,長於之前的 28 天。
新規則還要求出租物業符合最低住房標準。
此外,租戶可以在出租房屋中養寵物,但必須遵守房東制定的明確準則,例如將動物留在外面或在租期結束時清潔地毯。
州政府還任命了 RentRight SA,在訴諸法庭之前,代表租戶與房東解決糾紛。
與悉尼或墨爾本相比,阿德萊德傳統上被認為是澳大利亞生活成本更低的城市。但在全國住房短缺情況下,阿德萊德現在已成為英語國家中 10 個最負擔不起的地方之一。阿德萊德的出租空置率是全國最低的,其次是珀斯。
南澳州長Peter Malinauskas表示,新規定將使租戶的「生活更加公平」。
「南澳人不應該在寵物和房屋之間做出選擇,」他說。「他們也不應該在沒有提前通知、沒有合理理由的情況下被驅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