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團體聯署呼籲澳政府通過動議 制裁迫害法輪功者

澳洲25家非政府組織(NGO)聯名致信總理阿爾巴尼斯及外交部長黃英賢,敦促澳洲政府通過譴責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害動議,並對參與迫害者實施馬格尼茨基式制裁。

更新於 :2024-07-03 05:16

澳洲25家非政府組織(NGO)聯名致信總理阿爾巴尼斯及外交部長黃英賢,敦促澳洲政府通過譴責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害動議,並對參與迫害者實施馬格尼茨基式制裁。 

這封信6月18日發表在法輪功之友網站,聯署者包括澳洲最大的基督教遊說團(ACL)、反對強摘器官醫生組織、種族滅絕觀察、蘭托斯基金會(Lantos Foundation)、澳洲法輪大法協會、越南澳洲律師協會等。

聯署信引用了人權組織、政府實體和國際司法機構記錄的中共迫害法輪功暴行的證據和報告。「今年,也就是2024年7月20日,是中共發動系統而殘酷剷除法輪功運動的25周年。」聯署信寫道,「自1999年7月以來,中國數百萬法輪功修鍊者在未經正當程序的情況下遭到任意逮捕和監禁,許多人遭到酷刑和殺害。」「有證據表明,法輪功修鍊者作為中共批准的國家器官移植行業的主要器官來源,正在被按需殺害。」

聯署信強調了澳洲作為人權條約簽署國的承諾,並強調澳洲必須堅持人權原則,採取行動,解決這些侵犯人權的問題。

信中提道,美國眾議院於2016年通過了第343號決議,要求中共停止迫害法輪功,釋放所有法輪功學員和其他良心犯,並於2021年制裁了一名侵犯法輪功學員人權的中共官員;歐洲議會也表明了立場,於2024年通過了一項決議,敦促中共停止迫害法輪功、維吾爾族和藏族。

聯署信呼籲澳洲政府通過一項動議,要求中共立即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無條件釋放所有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和良心犯,並要求政府對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個人和實體實施馬格尼茨基式的制裁。

簽署者認為,澳洲作為國際人權條約的簽署國,在道義和法律上都有義務採取行動。他們敦促澳洲總理阿爾巴尼斯詳細說明政府將採取哪些措施,來制止中共嚴重侵犯人權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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