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法院員工因詐騙和盜竊獲刑

維州&昆州

一名被指控在法院工作期間欺騙司法部門的前公務員因濫用含有潛在敏感信息的筆記本電腦而被判刑。

這名28 歲的罪犯Brandon Kenneth Frances本周二承認三項欺詐罪和五項盜竊罪。

據《布里斯班時報》報導,布里斯班地方法院表示,在法院工作約六年的Frances在 2022 年和 2023 年多次將筆記本電腦帶到三家不同的 Cash Converters 商店。

辯方大律師Jack Kennedy告訴法庭,這些筆記本電腦被用來獲得短期貸款,以便Frances能夠繼續賭博。

Kennedy告訴法庭:「每次交易的實際金額是 120 澳元,然後在他發薪日償還。」

Kennedy說,Frances有賭癮,尤其是體育博彩方面,從 18 歲開始賭博,有時欠債高達 4 萬澳元。

Kennedy還說,Frances對自己的行為感到懊悔,他是一個沒有犯罪史的「好人」。

在宣判過程中,治安法官Ross Mack表示,他需要考慮威懾力,以符合社區的期望。

Mack說:「所涉金額不多,每次 120 澳元。但根據判決的重點,即威懾和譴責,我認為,需要有一個標誌來提供普遍的威懾。」

Mack補充說,Frances顯然在為無法戒賭而掙扎,作為在司法部門擔任機密職務的人,他應該知道這樣做的後果。

他說,被盜的內容相當重要,「很明顯,你從來沒有抗拒指控,我認為這反映出你的合作態度。」

Mack判處Frances 12 個月監禁,緩期執行,並從事 200 小時的社區服務。

 

展開評論
更多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