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 特許期結束

Covid-19大流行時期, 由於國際邊境管制,澳大利亞於2020年9月份推出Covid-19 特許期為一項臨時措施以應對受到影響的簽證。

Covid-19大流行時期, 由於國際邊境管制,澳大利亞於2020年9月份推出Covid-19 特許期為一項臨時措施以應對受到影響的簽證。當時Covid-19 特許期是由2020年2月1日開始至到法律文書規定的結束日期。近日,法律文書已經通過並規定2023年11月25日為Covid-19 特許期的結束日期。Covid-19特許期的結束對家庭移民簽證和父母簽證又有什麼影響?

家庭移民簽證

在2023年11月26日之前申請並在Covid-19特許期內任何時間在澳大利亞的以下伴侶和子女簽證申請人:

*子女101類別簽證

*領養102類別簽證

*未婚300類別簽證

在2023年11月26日之後,這些申請人將繼續有資格在澳大利亞境內獲得簽證(如果他們符合所有其它簽證要求)。如果申請了以上任何一種簽證,但申請人在Covid-19特許期內的任何時間都不在澳大利亞,這些申請人則必須在澳大利亞境外並滿足所有其它簽證要求才能獲得簽證。

另外,由2023年11月25日起,移民法允許申請人在澳大利亞境內或境外獲得伴侶309類別簽證。

父母簽證

針對享有COVID-19特許的父母簽證申請人,該特許僅適用於2020年2月1日至2023年11月25日。澳大利亞境外申請以下父母簽證的申請人,從2023年11月26日起,需要在澳大利亞境外並滿足其它簽證標準才能獲得簽證:

*父母103類別簽證

*付費類父母173類別臨時簽證

*付費類父母143類別簽證

另外,澳大利亞境內申請以下父母簽證的申請人,由2023年11月26日起,需要在澳大利亞境內並滿足其它簽證標準才能獲得簽證:

*年老父母804類別簽證

*付費類年老父母864類別簽證

蔡志峰律師事務所
蔡志峰律師事務所(圖片來源: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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