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案擬嚴懲欠薪行為 10年內或增40億元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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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勞資關係部長Tony Burke近期提出了一項法案,工黨稱該法案將填補損害薪資和工作條件的漏洞。

據《衛報》報導,該法案規定,如果僱主已經在其工作場所簽訂了集體薪酬協議,那麼員工、工會或託管公司可以向公平工作委員會(Fair Work Commission,即FWC)提出申請,以確保從勞務僱傭公司引進的臨時工獲得相同的薪酬。

但也有附帶條件:小企業和僱傭期少於三個月的勞務派遣公司可以申請豁免,以確保企業可以引進臨時工。

這些變化將從 2024 年 11 月起生效。

Burke告訴眾議院,FWC同工同酬規定只適用於薪酬,不適用於非貨幣福利。他駁斥了僱主反對此項改革的一個核心前提,稱此次改革不妨礙僱主根據員工的技能、資歷和經驗支付更多薪水。

根據該法案所附的監管影響聲明,勞務僱傭工的薪酬必須與根據企業協議直接僱傭的員工的薪酬相同。對企業而言,可能會增加5.11億澳元的成本。

該法案將允許各方向公平工作委員會申請有關「零工經濟」最低標準的命令,包括薪酬、罰款率、退休金、支付條件、記錄保存、保險和停用方面。

停用指將「零工經濟」工作者從平台名單中刪除,從而終止他們賺取收入的能力,儘管他們聲稱自己是獨立的工作者。

此項改革僅限於談判能力低、工作權力小或工資低於同類僱員的電子平台工人。

Burke上周在全國新聞俱樂部(National Press Club)概述了其部門對「零工經濟」改革的分析,發現這些改革可能將在10年內為僱員們增加40億澳元的工資,即每年增加4.04億澳元。

該法案將故意少付工資的行為定為刑事犯罪,最高可判處 10 年監禁和最高 780 萬澳元的罰款。如果少付的薪水金額超過最高罰款額,則罰款額為少付金額的三倍。

員工人數為 15 人或以下的企業將被納入自願性小企業工資合規守則的範圍,如果這些企業採取守則中規定的措施來確保不少付工資,則保證不會被移交刑事起訴。

該法案授權公平工作委員會制定道路運輸行業的最低標準,包括獨立承包商車主司機的收費標準以及工資標準。

公平工作委員會還必須考慮該行業的商業現實以及車主司機的財務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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