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裁定職業行為不佳 華人名醫張正賢”不服「

7月12日周三,澳大利亞醫療保健投訴委員會(HCCC)裁定,華人名醫、神經外科醫生張正賢(Charlie Teo)職業行為不佳(unsatisfactory professional conduct),應予以訓誡,對他的註冊設定限制條件。
澳洲新聞

7月12日周三,澳大利亞醫療保健投訴委員會(HCCC)裁定,華人名醫、神經外科醫生張正賢(Charlie Teo)職業行為不佳(unsatisfactory professional conduct),應予以訓誡,對他的註冊設定限制條件。

兩名女性患者的家屬對張醫生提起投訴,這兩名患者在2018年和2019年的手術後均在昏迷中死亡。家屬表示,在同意手術之前,他們沒有得到適當的死亡風險警告。今年2年,HCCC針對張正賢舉行了為期八天的紀律聽證會,張否認自己有任何過錯。

據ABC報道,委員會在周三發布了112 頁的裁決,認為投訴的四個要素已「得到證實」。其中包括在手術風險超過手術潛在益處的情況下決定對兩名患者進行手術,在手術前未獲得兩名患者的知情同意,以及在手術後對患者的女兒發表了不當言論。

該委員會下令訓誡張醫生,並決定對他的註冊施加條件以保護公眾,包括在進行特定外科手術之前必須獲得另一位神經外科醫生的書面許可。

HCCC的結論是張醫生沒有對 2018 年的手術做出適當的判斷,在 2019 年進行的手術與向患者的建議不符。

HCCC表示,張醫生在沒有數據支持或同行支持的情況下提供手術,而且對自己的判斷「缺乏反思」,這一點尤為重要。雖然張醫生表達了悲傷,並表示對不良結果承擔責任,但他沒有對為患者提供手術表示悔恨。「他的判斷缺乏洞察力,這引起了我們的擔憂。」

委員會還發現,「該醫生在很大程度上與大多數同行不相往來,不符合一些相關的公認專業標準」。

張正賢不認為自己有錯誤。他說,手術前必須獲得另一名神經外科醫生書面批准的要求事實上等於「吊銷」了他的行醫執照。他告訴委員會,他相信其他醫生「討厭」他,而對他的投訴是醫學界「敵人」對他的妒嫉。在調查過程中,HCCC收到了 47 封前患者及其家人的支持信以及 100 多頁的社交媒體信息來支持這位外科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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