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司達移民留學周報10 簽證申請被拒後怎麼辦

在上一期中,我們談到了簽證申請被拒的主要原因,其中,經濟能力和回國約束力是最重要的兩個因素。但如果你把握了簽證申請的每個環節,還是不幸拒簽,移民局還是提供一些補救途徑,幫助大家爭取自身的合法利益。下面,澳司達就簡單分析下拒簽後的步驟,以供參考。

 

在澳洲拒簽

如果在澳洲境內被拒,補救的方式還是有很多,可以根據拒簽原因,在二次申請時進行解釋,或直接上訴這個被拒簽的簽證。在AAT上訴期間,如果申請人之前的實質性簽證過期,會自動獲得過橋簽證,保持在澳洲的合法身份。此外,持過橋簽在澳洲境內,有拒簽史的個人還是允許申請豁免Section 48的簽證,包括820/801配偶簽證,866難民簽證,190簽證,491簽證等。如果以上方法都無效,最後可以選擇離境遞交符合條件的申請

 

在國內拒簽

相比在澳洲,如果申請人在境外被拒,可補救的方法不多。大部分境外申請沒有上訴權,如果遭遇拒簽,申請人可以選擇再次遞交。遞交前有一系列準備工作,首先要認真閱讀拒簽通知,了解拒簽的主要原因,並針對問題逐一改善。在進行二申時,可以在解釋信詳細闡述原因和解決辦法。如果拒簽原因還是無法改善,申請人可以考慮更改申請計劃,包括更改所選的專業學校,簽證類型等,並在合適的時間再進行申請。

 

AAT上訴

在拒簽的撲救措施中,AAT上訴是最有效的方法之一。AAT中文全稱行政上訴仲裁庭,是行政複審的第三方獨立機構。在移民案件中,簽證被拒簽或者被取消,申請人可提出上訴,推翻移民局做出的決定,有權上訴的簽證類別如下:

1. 家庭團聚類別簽證

2. 僱主擔保的工作和移民簽證

3. 州政府擔保的商業移民簽證

4. 親屬擔保的旅遊探親簽證

5. 澳洲境內遞交的技術移民和學生簽證申請

 

上訴流程

遞交上訴申請 —遞交成功確認 —準備書面材料 —提供書面材料 —通知上訴成功—不成功,再參加聽證 —通知最終審議結果

 

上訴材料準備

在AAT申訴過程中,最關鍵的環節是材料準備工作。作為申訴人,需要理解拒簽信中的原因,並收集相關證明材料,在此期間,可以要求移民局提供更詳細的拒簽解釋。一般來說,準備的材料包括申請表,申訴信,原始文件副本,證明信,身份材料,警察證明等,其中,影響上訴成敗的是申訴信和證明信,在申訴信中,需要強調申請條件的合法性,並用事實和數據證實你的觀點。在證明信中,需要選擇合適的推薦人,證明你的申請內容和原因,並突出相關優勢和能力。

 

配偶簽證上訴舉例

在簽證拒簽案例中,配偶簽證的數量一直居高不下,對於如何裁決配偶簽證的合法性,AAT也給了申訴人一些指導性意見。判定該簽證符合移民法要求的標準之一就是申請人和擔保人存在配偶關係,需要滿足該標準的條件包括在遞交申請前12個月就存在伴侶關係或事實婚姻關係登記註冊。此外,AAT也會考慮兩人的財務狀態,家庭性質,關係真實性及對彼此的承諾。

可以提供的書面材料包括拒簽申訴信,共同財務安排證明,雙方重大事件證明,雙方關係發展證明,分擔家庭責任證明,孩子的出生認證,社交場合證據,推薦人證明信等。如果AAT對你提供的信息滿意,則無需聽證就駁回移民局決定,如果AAT對你提供的信息存疑,則還需通過聽證會裁定。

總而言之,挽救拒簽是一項艱巨的工作,不管在境內還是境外,申請人要仔細分析拒簽原因,並採取切合自身的解決措施。而如果選擇AAT上訴,需要申訴人把握書面材料,提供清晰有力的證據,為自己爭取有利的申訴結果。如果你想諮詢相關問題,請隨時聯繫澳司達移民留學顧問。我們會根據您的情況制定最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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