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公民法》規定了申請澳大利亞公民身份的一般居住要求。為滿足一般居住要求,申請人必須在遞交申請前,在澳大利亞合法居留 4 年,包括 12 個月的永久居民身份。2023年1月1 日起,189簽證(紐西蘭公民類別)持有者在申請公民時,可享有簡速途徑符合一般居住要求。
簡速途徑申請公民
一般居住要求的變更僅適用於某些持有獨立技術移民189簽證(紐西蘭公民類別)「該簽證」的人。
如果以下情況適用於您,您在遞交公民申請前,無需持有該簽證12 個月:
• 如果內政部在2022年1月1日至 2022年12月31日期間批准該簽證予您,您有資格從 2023年1月1日起,申請澳大利亞公民身份。
• 如果內政部在2023年1月1日或之後批准該簽證予您,您有資格從簽證獲批之日起申請澳大利亞公民身份。
此外,當您申請澳大利亞公民身份時,您還是必須滿足一般居住要求:
• 申請前已持有效澳大利亞簽證在澳大利亞居住4年;和
• 在過去的4年中沒有離開澳大利亞超過1年。這包括您申請的前一年不超過90天。
孩子的公民身份
新的法律也會影響某些444類別簽證持有人在澳大利亞出生的孩子。 2022年1月1日至 2023年6 月30日期間在澳大利亞出生的孩子,在其父母的189簽證(紐西蘭公民類別)簽證獲批之前,如果該簽證也在這段期間獲批,則可以在孩子出生時自動追溯獲得澳大利亞公民身份。符合這些情況的孩子可以申請公民身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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