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州律師近日警告電動滑板車(e-scooter)騎手切勿把手機放在衣褲口袋裡,違者將受罰數百澳元。
據《先驅太陽報》報導,Slater and Gordon公司的頂級道路索賠律師Peta Yujnovich表示,該規定的重點是確保騎手在騎車時不使用手機。
Yujnovich提醒道,應該妥善收好手機,所以不能放在口袋裡,也不能握在手裡,而是可以放在一個背包里,這樣騎車時就無法接觸到它,或者安裝在電動滑板車的車把上。
依照該州規定,騎電動滑板車時手機不能放在身體的任何部位,也不能塞進衣服里。
在昆州,騎車時使用手機會受罰多達1078澳元,但Yujnovich認為,如果只是把手機放在口袋裡,更有可能被處以最低143澳元罰款。
伴隨學生返校開課,這位律師也警告家長要確保遵守自去年11月推出的新電動滑板車年齡限制。
12歲以下兒童不可騎電動滑板車,12至16歲必須在成人監護下騎車。
Yujnovich說,如果不遵守規定,即使在受重傷的情況下可以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能夠獲得的賠償金額也會減少。
她並提醒,若家中有學齡兒童,請確保他們了解這些規則,也要了解違反這些規則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