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昆州全面修訂的電動滑板車法律去年11月生效至今,在短短兩個多月內對違規者開出近800張罰單。
據澳廣(ABC)報導,在迄今開出的780張罰單中有一半以上針對未戴頭盔的騎手。僅此一項,罰款金額就高達6.2萬澳元。
昆州警方對不戴頭盔者開出438張罰單,對在禁止通行道路上行駛者開出161張罰單,對超速者開出52張罰單,對攜帶額外乘客者開出48張罰單,對未在紅燈前停車者開出23張罰單,對在行駛中使用手機者開出5張罰單。
該州交通廳長Mark Bailey說,頒布新法律的目的是保證騎手安全。
「如果你在騎電動滑板車時違反規定,你就會被抓,毫無疑問。」 Bailey表示,「無論是在路上的警車,還是在某個共享通道或自行車道上的警察,我們都在執行這些規定。」
警員Duncan Hill表示,儘管去年11月和12月新法生效期間,警方的重點只是警告騎手不要違規,但在接下來幾個月,警方將更嚴格地執行規定並開罰單。
「這不僅僅是為了你自己,也是為了人行道上其他人的安全。」 Hill說。
交通廳正與昆士蘭警方合作,研究電動滑板車騎手醉酒到何種程度是合適的。目前,血液內酒精含量超過0.15或吸毒狀態下騎車才被定義為醉駕或毒駕。
Hill警員說,雖然仍不確定酒精含量多少合適,但0.15已經非常高了。
「有一個誤區,以為只要不開汽車回家就行了,但我們想提醒大家,在受酒精影響的狀態下騎車也是一種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