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在車費估價和取消行程費用方面誤導用戶,網約車巨頭Uber被澳洲聯邦法院罰款2100萬澳元。
據澳聯社(AAP)報導,澳大利亞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CCC)今年4月以誤導和欺騙消費者行為,將Uber告上聯邦法院,並要求對其罰款2600萬澳元。
周三(12月7日),該案法官Michael O’Bryan表示ACCC的罰金要求遠超出他認為的合適數額。
此類案件的傳統是,雙方都需對處罰達成一致意見並由法官最終批准。
但O’Bryan表示,ACCC提供的證據嚴重不足,法院無法批准這個數額的罰款。
O’Bryan說:「這讓法院(不得不)去推測(消費者)是否受到了任何傷害,如果受到傷害,(該傷害)是嚴重的還是微不足道的。」
Uber最終被罰2100萬澳元。該公司需在30日內付清罰金。
同時,Uber承認在兩起事件中誤導及欺騙了消費者。
其中一起事件與Uber計程車(Uber Taxi)有關,這項服務曾在悉尼提供,乘客可以通過Uber聯繫註冊的計程車供應商來叫車,但該服務已於2020年停止。
Uber承認,在2018年6月至2020年8月期間,該軟體向用戶顯示的的車費估價高於實際車費。
O’Bryan法官表示,用戶最終付的車費低於預定行程時看到的估價。
O’Bryan說:「大約有89%的車費被高估了。」 他還針對該違規行為將ACCC建議的600萬澳元罰款減少至300萬。
在2017年12月至2021年9月期間,該公司還誤導那些在免費取消期內取消行程的用戶,會向他們收取少量費用。這可能會影響用戶決定是否繼續取消。
根據Uber公司政策,用戶可以在司機接受預約後5分鐘內免費取消行程。
在這兩年間,使用Uber X、Uber Comfort和Uber Premier的用戶收到了近740萬條取消預約行程費用的通知,而Uber Pool用戶收到了近7.5萬條通知。
O’Bryan表示,針對該違規行為提出的1800萬澳元的罰款在他認可的範圍內。
此外,Uber將支付20萬澳元作為ACCC的起訴費,並且必須公布更正方案並依據澳大利亞消費者法(Australian Consumer Law)合法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