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告訴你 謹慎選擇移民代理有多麼重要!

讀者要記住,您並不一定要聘請移民代理或律師來為您代辦簽證申請,但假如您想聘請移民代理或律師,必須謹記要選擇註冊移民代理或專註於移民法律的律師。註冊移民代理或律師必須密切關注和保持對相關法律及程序最新訊息和知識,只有註冊移民代理或律師才能合法給您提供移民申請的協助、幫助你準備簽證申請、給予簽證申請人提供有關其移民申請的相關意見、幫助準備與簽證申請人相關的擔保資格的文件又或給予簽證擔保人意見。在法院或上訴審裁處(如行政上訴審裁處)中為訴訟做準備、或在訴訟中代表某人協助準備相關材料、向移民部長提出根據「移民法」對簽證申請人行使某些權力的請求

但讀者們必須知道沒有任何註冊移民代理或律師能夠做出以下事項:

1.影響申請的結果;

2.加快案件處理周期;

3.保證簽證成功。

筆者經常接見客戶並回答他/她們的諮詢,當然祇限於移民法律,原因是筆者祇專註移民法律範圍,可以精準地給予正確的意見或者答案,而這種能力主要來自多年的實際經驗及對移民法律的了解。

近年的文章中,筆者介紹了澳洲政府有打算特赦或者大赦已經生活在澳洲的逾期居留人士,很多謮者們看到文章的內容後,感到十分有興趣,希望進一步了解情況。

另外筆者近期也介紹一些簽證途徑,目的主要是希望有類似背景的人們,提早作出準備又或者儘快找專業人士查詢,可以更加深入了解,不要讓機會白白流失;就好像1988年、1989年、1993年及2008年-2012年,當時的工黨政府,特赦了數以萬計的申請人。為了保障自身利益,讀者們也可以在諮詢時要求查看代理/律師其處理過的成功案例,肯定對方擁有十足經驗。

在近期,我們也發現了移民部的一些錯誤審理,並且對申請人提出的要求不予理睬,比如延期體檢(由於疫情原因),延期無犯罪紀錄的提供,移民官直接沒有理會就直接做出了決定,更加有些移民官再遞交的當天或者第二天就做出決定。很多的決定也是一模一樣的版本,這些問題對於申請人是不公平的,我們也相應的需要提起上訴程序或者需要再移民部內部做投訴。移民官的所謂行政錯誤就比比皆是了,寫錯年齡,寫錯簽證到期日期,寫錯性別,這些如果是申請人的錯誤可能就是一個4020的提供虛假材料了。所以移民部的決定如果不服一定要採取行動。

筆者近日已經幫助了部分香港人取得合法簽證留在澳洲,筆者亦有信心所處理的香港人客戶最終可以取得永居身份。筆者希望所有來自香港的客戶都能夠像筆者一樣在澳洲安居樂業,子女都能夠健康成長,不會受到傷害。

各位讀者假如您有親戚朋友來自香港,並且希望移民澳洲,可以聯繫筆者。

以上專欄是由澳洲移民法律諮詢Stanley CHAN提供

Stanley Chan 澳洲移民及法律諮詢               

澳洲移民代理註冊號碼 MARN: 0430097(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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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ite 3, 49 Wadham Pde, Mount Waverley VIC 3149 Australia         

諮詢電話:+61 3 8833 7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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