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統計局(ABS)3月23日公布的最新數據顯示,在2020-21財政年度,每9名澳洲人中有1人遭遇個人信息欺詐(Personal Fraud),大約有200萬名15歲及以上的澳洲人(11%)成為個人信息欺詐的受害者。
個人信息欺詐主要指銀行卡欺詐、身份盜竊和特定類型的詐騙(如旨在獲取個人信息或金錢的欺詐性邀請或通知)。上一個財年最常見的個人信息欺詐類型是銀行卡欺詐,涉及在未經賬戶所有者許可的情況下使用信用卡、借記卡或EFTPOS卡詳細信息進行購物或提取現金。
據估計,在2020-21財年,有6.9%的15歲及以上的澳洲人(140萬)經歷過銀行卡欺詐。銀行卡欺詐案的受害人因年齡而異,15至24歲的人遭遇銀行卡欺詐(3.9%)的比例較低,而上班族(7.9%)是銀行卡欺詐的主要受害者。
大約33%經歷過信用卡欺詐的人表示,詐騙者通過互聯網獲得了他們的銀行卡信息,而39%的人不知道詐騙者是如何獲得他們銀行卡的詳細信息。
澳洲統計局國家犯罪和司法統計中心主任Will Milne在聲明中表示,個人信息欺詐案件從2014-15財年的 8.5%上升到2020-21財年的11%,主要是因為銀行卡欺詐和其它詐騙比率增加。
Milne表示,大多數遭遇身份盜竊(93%)和銀行卡欺詐(95%)的民眾向相關部門如銀行或金融機構報告。相比之下,只有一半(50%)經歷過其它詐騙類型的人說他們向有關部門報告了詐騙事件。
澳洲統計局調查還發現,澳洲人經歷的詐騙類型隨著時間的推移而發生了變化。2014-15 年以來,信息請求或網路釣魚詐騙(從0.4%增到1.0%)、買賣詐騙(從0.5%增到0.8%)和預付款詐騙(從0.2%增到0.4%)的受害率都有所上升。
2021年11月,澳洲競爭和消費者委員會(ACCC)的監管詐騙網站Scamwatch發布了數據,顯示2021年澳洲人在所有類型的詐騙中損失了創紀錄的3.23多億澳元。
責任編輯:李妙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