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州逾千警察未經授權就職 政府擬立法補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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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州有超過1000名警察未經授權便就職並攜帶槍支。州政府表示正在制定追溯性立法,以解決不當宣誓就職的問題。

維州警局首席官Shane Patton本周四(2月24日)透露,該問題可追溯至8年前,當時一個「行政錯誤」導致數百名警察在沒獲得許可的情況下宣誓就職。約1076名警察、157名保護服務人員和29名警察監管人員在不當宣誓就職後受到影響,他們本不具備執行警方任務的權力,也無權進入居民家中辦案。

據《時代報》(The Age)報導,Patton稱他上周意識到了這個普遍存在的問題,獨立廣義反腐委員會(Independent Broad-based Anti-corruption Commission)和公訴辦公室(Office of Public Prosecution)均已接到通知。

他表示:「這是一個超過八年的疏忽。」 「目前還不清楚有多少事項受到影響。」

就在警方和律師追溯錯誤影響之際,一名檢察官告訴墨爾本地方法院,他們發現一起案件可能涉及宣誓失誤。

檢察官Neill Hutton說,如果部分曾在此案中提供證據的警官之前沒有正確宣誓,那麼他們提供的證據也存在潛在問題。

檢察官還說,他贊同應該在有爭議的聽證會上繼續聽證,但要求延遲判決,直至查清事件為止。

高級警員Murray Gentner不承認有不當行為,也拒絕承認「無合理理由進入警方資料庫」、「無合理理由披露警方信息」等罪名。

警察廳長Lisa Neville 24日指出,出現錯誤是由於前政府在2013年對《維州警察法》進行了修改,這意味著代理助理專員需要由更高級的官員任命。因此代理助理專員沒有權力對新警察、保護服務和監管辦公室宣誓。

Neville說,為糾正這個問題,政府將在兩周後起草追溯性立法。

她還說,那些警官只是在認真工作,不是他們的錯,他們沒有任何不當行為,他們依然是維州警局的重要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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