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警方在一次打擊行動中向電動滑板車使用者發出38張罰單。
據3aw報道,維州交通部推出的共享電動滑板車試驗於1月31日在Port Phillip、Yarra和墨爾本市啟動。但是,該試驗在首周便有許多滑板騎手因違規而遭罰款。
道路治安助理專員Glenn Weir說,開出的38張罰單中,有18張是針對私人滑板車使用者,私人滑板車如果功率超過200瓦或速度超過10公里/小時將屬於違法。其餘20張罰單則發給共享滑板車使用者。
Weir說:「這些罰款是針對不戴頭盔、闖紅燈和有乘客等違規行為。」他表示,未來兩周將有而更多執法行動針對電動滑板車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