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嚴婚姻法 澳洲爸爸被困以色列8000年

一位相當於在以色列服刑8000年的澳大利亞父親說,他是一項鮮為人知的當地法律的受害者。還有數以千計的外國男子也有類似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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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澳洲新聞網報導,一名自2013年以來一直被困在以色列的澳大利亞公民說,他是數以千計的外國男子中的一員,成為以色列一項鮮為人知的法律的受害者。

44歲的Noam Huppert近日向news.com.au爆料,他於2013年被正式禁止離開以色列,直到9999年12月31日,實際上相當於8000年的監禁,除非他付清超過300萬澳元的兒童撫養費。

Huppert於2012年搬到以色列,以便更接近他兩個年幼的孩子。前一年他的前妻帶孩子回到了以色列,兩個孩子當時分別是5歲和三個月大。

不久之後,孩子的母親向以色列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對他發出了所謂的「暫緩出境令」,原因是他「未來債務」(孩子撫養費)為每月5000以色列謝克爾,直到兩個孩子年滿18歲。

在一家製藥公司擔任分析化學家的Huppert先生說:「2013年這筆債務的總額大約是750萬以色列謝克爾(摺合334萬澳元)。」

在付清這筆錢之前,Huppert被禁止以任何理由離開以色列—無論是度假或工作。

Huppert說:「從2013年起,我就被鎖在了以色列。」

他說,澳大利亞公民只是因為與以色列婦女結婚,就「受到以色列『司法系統』的迫害」。「我就是其中之一。」

他補充說,他發聲是為了「幫助其他可能遭受這種生命威脅的澳大利亞人」。

英國獨立記者Marianne Azizi一直致力於提高對這一問題的認識,她說「幾乎不可能確定」受影響的男子的確切人數,因為無法從任何外國使館獲得具體數字。

但她認為可能有 「數百名」澳大利亞公民處於同樣的情況。

據Azizi表示,「最接近」的是大流行之前英國大使館的一個消息來源,據稱「他們每月收到約100個詢問」。

「這是一個高度保秘的數字,」Azizi說,「如果其他外國公民也是如此,我可以猜測有數百名(澳大利亞人)在那裡。」

以色列離婚法相對晦澀的一面在國內很少引起注意,而在國外則更少。

Azizi第一次開始調查這個問題時,她自己的丈夫在去看望前任婚姻所生的孩子後被困在了以色列。

Azizi在自行出版了一本關於她在以色列司法系統中的經歷的書《酸奶和偷來的蜂蜜》(Sour Milk and Stolen Honey)之後,開始收集處於同樣處境的人的證詞。她寫道:「我後來才知道,男人們是在沉默和委屈中受苦。這個話題是禁忌。」

2019年的獨立紀錄片《禁止出境令》的導演Sorin Luca在該片的網站上寫道,這種命令 「在西方几乎聞所未聞,也沒有任何國家以同樣的方式使用它」。

他寫道:「一個女人可以很容易地對孩子的父親發出旅行禁令,並要求提供兒童撫養費,這可以延伸到整個童年時期。」

「一旦父親接到法庭命令,他可以被監禁長達21天,無論他是否有能力支付 — — 不需要對他的財務狀況進行任何調查。男子被要求支付他們收入的100%,甚至更多,以負擔孩子的撫養費”。

博主Adam Herscu在2013年為《以色列時報》撰文,警告說以色列的父親是「瀕危物種」。

他寫道:「如果你打算搬到以色列並在那裡建立一個家庭,你需要了解家庭法對男性的嚴厲和過度歧視–你很有可能被當作罪犯對待,並被貶為訪客/自動取款機ATM的角色。

澳大利亞外交和貿易部拒絕發表評論,DFAT的SmartTraveller網站也沒有提到這個問題。

但美國國務院在其以色列旅遊諮詢中通知了其公民這一嚴苛的法律。

在題為「法院管轄權」的一節中,美國國務院警告說,以色列的民事和宗教法院「積極行使其權力,禁止某些人,包括非居民,離開該國,直到對他們的債務或其他法律索賠得到解決」。

聲明中還說:「以色列的宗教法院在結婚、離婚、子女監護和子女撫養等案件中,對所有以色列公民和居民行使管轄權。」

「美國公民,包括那些沒有以色列公民身份的人,應該知道,如果宗教法庭對他們提起訴訟,他們可能會在以色列遭到非自願的長期居留(甚至監禁),即使他們的婚姻發生在美國,也不管他們的配偶是否在以色列。」

國務院警告說,美國大使館 「無法償還美國公民的債務,也無法保證他們在被禁止離開以色列的情況下離開該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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