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政府11月16日下午宣布,所有在學校和幼托中心等類似機構工作或志願服務的人都必須在12月10日前接種至少一劑新冠疫苗,並在此日期前出示預約第二劑疫苗的證明。
據《廣告人報》(The Advertiser)報導,該新規將適用於所有學校,包括教會學校、私立學校、家庭日托中心、小學、中學、學前班、兒童保育中心或早教中心,但尚未適用於TAFE。
此外,學校理事會成員、建築承包商、校車司機、課外託管及假期託管的員工也須接種疫苗。
唯一與學校有關卻無須接種的人是接送孩子的父母、臨時訪客或技工,以及持醫療豁免證明的人。
南澳教育廳長John Gardner表示,這一新規將能保護孩子們的安全。教育廳首席執行官Rick Persse則預計將僅有一小部分員工拒絕接種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