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非法轉移客戶賬戶中的240多萬澳元,並用於購買豪華手錶、手提包和房屋,澳大利亞一名前聯邦銀行(CBA)華裔女職員蔡欣佑( Hsin-Yu Tsai,音譯 )遭到起訴。
據七號新聞台報道,33歲女子蔡欣佑對四項指控表示認罪,其中包括三項以欺騙手段不誠實地獲取經濟利益,以及一項使用虛假文件的指控,但否認自己犯罪是因為貪慾。
周三(10月20日),蔡欣佑在新州地方法院的量刑聆訊上表示,控制欲強、有暴力傾向的前男友提出要盜竊客戶錢這個主意,因為前男友曾要求買一輛法拉利跑車,她這麼做是為了安撫對方。
蔡欣佑說:「我猜他(前男友)想加入法拉利車主俱樂部,結識更多的人。」
2015年,蔡欣佑在銀行擔任客戶服務專員期間,將一名客戶的225萬澳元轉入一個秘密設立的Netbank儲蓄賬戶,後來又從同一客戶的賬戶中提取了15萬澳元的現金。
蔡欣佑用詐騙所得收益將Kirribilli的一套住房貸款還清。最終這套住房被賣掉,蔡欣佑買下了她現在居住的、位於Chippendale的公寓。
蔡欣佑告訴法庭,當時她從銀行獲得了6.8萬澳元的收入,其父母多年來向她提供經濟援助,每月定期資助3000澳元。她還可以使用父母的300萬澳元的信託基金,無需詢問就可從中提款。
蔡欣佑表示,自己太害怕了,不敢向父母尋求經濟幫助以離開她的男友,並且在男友不知情的情況下存下15萬澳元。
蔡欣佑說,「我沒有問他們(父母),因為如果我告訴他們這段戀愛關係不順利,我想他們會非常擔心,因為我離他們太遠了。」
法庭獲悉,蔡欣佑多次遭到前男友的毆打,該名男子的另一位前女友也出庭作證說,「當事情不順心時,他就會使用暴力。」
不過,檢察官Jennifer Jayasuriya認為,蔡欣佑的犯罪動機是出於貪慾,她根本無法抵抗從受害者身上獲得數百萬澳元的誘惑,以維持她奢侈的生活。
Jayasuriya表示,當這段關係結束時,她的前男友給了她100萬澳元作為補償,並前往台灣看望她的家人。
蔡欣佑回到澳洲後,繼續在銀行業工作,擔任貸款人,對人們的金錢擁有同樣的權力。
蔡欣佑的律師Troy Edwards表示,但蔡再也沒有偷過東西,因為她不再受到伴侶的壓力。Edwards說,這個人現在與五六年前犯下這些罪行的時候非常不同的。她的生活與當時的情況完全不同,當時她正在為法拉利跑車支付押金,並被(她的男友)毆打。
但Jayasuriya認為,蔡只關心自己偷客戶金錢的行為被發現,自己的聲譽受損。蔡沒有提到自己給受害者帶來的傷害。
對此,蔡回應稱,「我絕對理解他們發現錢不在賬戶里時的焦慮心情。」
法官John Pickering將在晚些時候對此案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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