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一名倒霉的房東被一位租客告到要支付高達11,000澳元的賠償金,原來這位租客的樓下住了一個老煙槍,公寓里經常煙霧瀰漫讓她無法忍受。
這位倒霉的房東Raj Bhandari是一位醫生,他在悉尼的富人區Potts Point購買了的一處公寓,用來出租收租金。
Raj把公寓租給了Lynette Laming和她13歲的女兒。Laming本身是一位資深的房地產經紀人,她和女兒在公寓住了幾周便向Raj投訴「公寓內瀰漫著非常強烈的有毒煙味」,並向管理機構和大樓經理接觸,要求解決這個問題。
但是,煙味還是瀰漫整個公寓,Laming忍無可忍,表示煙霧造成了她女兒不適,只好搬出了該公寓,並要求房東賠償14,000澳元。
之後,Laming將Raj告上新州民事和行政法庭,稱他沒有提供一個安全的居住場所,導致她和女兒每天必須吸這些有害的煙。
法庭調查後發現,煙霧是樓下的公寓傳出的,那裡住著一位年老多病的住戶。據稱該公寓的業主也是因為他的租戶年老多病,而不忍對他採取行動。
物業管理委員會只能對違反物業條例的住戶進行干涉和罰款,但他們不能阻止住戶在自己的家吸煙。
法庭指,雖然這不是Raj的錯,但是他還是有責任提供一個適合居住的環境給租戶,並命令他支付該租戶11,681澳元的損失,包括減租費用、搬家費2800澳元以及900澳元購買窗帘的費用。
Raj的上訴被法庭駁回,倒霉的他最後只好乖乖地付賠償金。
租戶與房東之間的矛盾經常會發生。華人來到澳洲留學,在這裡工作到購買物業,移民到澳洲這裡長住,都必須經歷租客的身份,然後才到房東。
那麼遇到這類租房問題的時候,你會怎麼處理呢?是能忍則忍,還是索性36計走為上計?其實,如果懂得一點租房常識,你可以向Laming女士那樣採取法律途徑來為自己討取公道,並得到應有的賠償。
在澳洲,如果你在簽署租約之前,請務必仔細閱讀這份《須知》。 如果租約中有什麼內容不明白,那就應該問清楚。 請記住,你簽的合同是有法律約束力的,而且沒 有冷靜期。所以一定要清楚並同意所簽署的內容。
1、確保物業空置,合理清潔,適合居住並在開始 出租的時候維修良好。
2、合理地保持物業的維修良好狀態 。
3、符合健康和安全法規(例如,游泳池圍欄、電 氣裝置、煙霧報警器、窗戶和陽台的安全性) 。
4、合理地確保物業的安全 。
5、尊重租客隱私並遵守進入和通知的要求。
簽署租約前必須告訴租客的事情 有時,租客在簽署租約之前應該知道要租的房屋 以前曾經發生過的一些事情。如果房東或中介知道該物業發生過下列情況,那麼也必須告訴租客:
• 最近5年受到自然天氣事件引起的水災或山火的影響 。
• 具有重大的健康或安全風險(如果這些風險明顯到一個正常人在看房時能夠看出來) 。
• 最近在該物業5年來曾發生過嚴重暴力犯罪 (例如謀殺或嚴重襲擊) 。
• 最近兩年曾被用於製造毒品或種植違禁植物 。
• 屬於有外部易燃包層的建築物,對該建築物已 頒發了消防安全或建築產品整改命令(或關於 準備頒髮禁令的通知) 。
1、按時支付租金 。
2、合理地保持物業清潔及完好無損,保持跟您搬 進去住時相同的狀態(不包括合理的磨損)。
3、不得將物業用於非法用途 。
4、遵守租約的條款 。
5、尊重鄰居的和平、舒適和隱私權 。
如果固定租期少於2年,那麼只有在租約中規定了 增加的金額或增加額計算方法的情況下,才可以在 固定租期內增加租金,無需書面通知加租。 如果固定租期為2年或更長,或者沒有固定租期 (例如,固定租期已到期或沒有規定固定租期), 那麼在12個月內只能加租一次,而且必須至少提前 60天書面通知租客。
你只有在獲得房東書面同意或租約允許的情況下, 才能對物業進行小改動。房東如果拒絕您的請求, 必須有充分的理由。例如,改動牽涉到結構改變, 或者與物業本身不相稱等等。
有些類型的「小」改動,房東沒有理由拒絕同意, 例如:
•出於安全考慮,將傢具固定到不是貼瓷磚的牆壁上 。
• 在物業內安裝兒童安全門。
• 安裝手持淋浴噴頭或桿式水龍頭,以方便老年人 或殘疾人士 。
• 裝吊鉤或換吊鉤、釘釘子或旋螺釘來懸掛照片等 。
• 安裝電話線或接互聯網 。
• 安裝室外無線可移動安全攝像頭 。
(資料來源:Sydney landlord ordered to pay $11,000 to tenant because of chain-smoking neighbour,租客須知)
責任編輯:歐陽宇琦
This post was last modified on 2021年9月18日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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