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失去工作的家庭獲一筆 「意外之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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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9號台報導,澳洲總理莫里森重申COVID-19災難補貼免稅,意味著受疫情期間,受封城影響失去收入的家庭可能會得到一筆「意外之財」。

在6月推出疫情災難補貼(COVID-19 Disaster Payment)時,最初的計劃是將其作為應稅收入納稅。後來在7月下旬,莫里森又改口了。

莫里森近日在Sunrise電視節目中確認,「我已經說得很清楚了,COVID-19災難補貼不需要納稅,但Jobkeeper需要。我們將COVID-19視為一種災難,這些地區的人們遭遇了這種災難,這與我們為叢林火災支付的款項、為洪水和其他自然災害支付的款項一樣,我們在災害的框架下支付補貼。」

這意味著,在計算兒童護理補貼(Child Care Subsidy,CCS)或家庭稅收福利(Family Tax Benefit,FTB),家庭不需要將災難補貼列入家庭收入評估。

在每個納稅年度開始時,希望領取CCS和FTB的家庭必須對其年收入作出估計。

那些沒有更新他們收入估計的人,到了納稅時間,這可能意味著Centrelink少付了他們錢,因此他們可能會收到一筆意外的款項來彌補差額。

如果家庭確實更新了他們的收入估計,意味著他們現在可能收到更多的家庭稅收福利。

公共會計師協會的Tony Greco說,「這是一個雙重獎勵。災難付款是免稅的,也不被計入家庭稅收福利,追溯到6月3日。對受影響影響的家庭來說是一個非常好的消息。 」

到目前為止,有180萬澳大利亞人領取這項補貼,如果每周失去8至20小時的工作時間,可獲得每周430元補貼,如果每周失去20小時以上工作時間,補貼金額為750元。

納稅人已經為災難補貼支付了超過60億澳元。

相比之下,JobKeeper的款項對領取者來說是要納稅的,政府正因Jobkeeper受到批評,因為一些企業被多付了錢正被追討欠款。

Greco說:「當員工收到JobKeeper時,要將其作為應稅收入,計算家庭稅收福利時也要將其作為收入。」

責任編輯:張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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