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澳洲金融評論報導,澳洲競爭和消費者委員會(ACCC)擬推動一項新立法,對包括蘋果和谷歌在內的大型科技公司在金融服務中的壟斷行為進行更嚴格的監管。
ACCC主席Rod Sims表示,擬定的法規包括,禁止將應用程序與操作系統捆綁;不得阻止軟體開發商使用他們自己選擇的支付系統。違反規定的科技公司將被處以「非常嚴厲的罰款」。
Sims表示,蘋果和谷歌等公司排斥其他競爭產品,利用資源優勢捆綁推銷自己的軟體和服務,將是ACCC關注的一個主要領域。
近日,蘋果公司首次同意允許某些類型的公司在其應用程序中添加鏈接,用戶可以鏈接至這些公司網站的註冊頁面。這一調整使得應用開發者繞過蘋果公司的支付系統成為可能,進而可以避免銷售收入被蘋果公司抽成。蘋果的這一舉措平息了某些方面的不滿。
8月,澳洲財長Josh Frydenberg也提議對大型科技公司在金融服務中的作用進行更嚴格的監管,並建議採用國家利益觸發機制,命令蘋果公司向聯邦銀行等競爭對手開放Apple Pay數字錢包。
Sims稱,ACCC提交的報告審視了其對大型科技公司長達五年的調查,並建議政府應該採取什麼措施。
新南威爾士大學競爭法專家Deborah Healey教授表示,傳統的競爭法已經無法監管龐大和多樣化的數字平台,急需制定某種新法律。
目前幾乎所有監管機構(包括英國、歐盟)都在考慮對大科技公司進行某種形式的事前監管,韓國剛剛通過了管理與蘋果和谷歌應用商店相關的一系列限制問題的法律。
歐盟提議的《數字市場法》是一份全面的大型科技公司禁忌行為黑名單,該法案一旦獲得通過,谷歌強迫手機製造商在安卓手機上捆綁谷歌搜索的做法;以及蘋果堅持所有應用內購買,必須使用蘋果支付系統的行為;甚至將不同企業的客戶數據合併到一個資料庫的做法,都將受到監管。
責任編輯:張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