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州政府嚴厲打擊亂停車位的司機,如果被抓到把車子停在不該停的地方,可能會被罰款高達533澳元。
據澳新社報道,在布里斯本,司機在沒有適當證明的情況下把車停在殘疾人停車位將處以加倍罰款。昆州政府提高了罰款限額後,布里斯本市議會開始於上周執行新的規定,允許將之前的266澳元罰款翻倍。
委員會基礎設施主席David McLachlan告訴ABC電台:「我們的執法人員將像往常一樣在路上巡邏,對違規停車的人士開罰單。」
去年,昆州交通廳長Mark Bailey在議會上形容那些自私地將車停在為殘疾人保留的停車位上的人為 “傲慢和下流”。
上周,NRMA保險公司在Facebook上分享了一張宣布新罰款的圖片,數百人同意他的觀點。
「是時候了。把車停在殘疾人車位上的人需要被教訓一下。懶惰、傲慢、不為他人著想。」 一人在評論中寫道。
另一個人說:「這將使自私的人在停車前三思而行。」
「這是關於常識和禮貌,以及對那些需要殘疾人停車位的人的尊重。”第三個人寫道。
據悉,同樣的違規行為在澳洲首都地區會被罰款600澳元;在新州會被罰款581澳元;在維州則被罰款165澳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