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州一所公立學校的校長私自挪用大約2.3萬澳元的公款,並將這筆錢花在了賭博、喝酒、禮品卡和海外度假上。維州監察專員Deborah Glass在周一(2月15日)提交的報告中曝光了這起案件,並指這表明了維州學校的財務管理存在問題。
據七號新聞台報道,根據調查,2016年至2018年期間,應涉事校長的要求,用於學校設備的支票存入了校長自己的銀行賬戶,導致2萬2,850澳元被濫用。
這所學校擁有1000萬澳元的預算,涉事校長曾任教數十年,並於2015年被任命為這所學校的校長,但在擔任校長之前,他曾宣布破產。
這位校長的年薪超過14.3萬澳元,但他的經濟存在問題,因為他有賭博習慣,並且需要支付其位於市中心的公寓租金、私校學費,以及其在昆州的多處投資性房產。
2017年,他在去海外度假前獲得了總計8800澳元的支票收入,這筆錢原計劃是用來購買學校的筆記本電腦。但這名校長只用他的合伙人提供的1萬澳元購買了筆記本電腦,並且是在第二年教育部門進行財務審核前不久購買的。
這是學校監察員近年來第五次公開批評學校校長,但Glass拒絕透露校長或學校的名字。她說,此案凸顯了「我們學校財務治理的一個重要和系統性的弱點」,並稱該名校長提出了令人信服的理由,說明為什麼不應該曝光他的身份。
Glass認為此案中的現象也不是系統性的,多數校長不會自籌資金來支持自己賭博成癮和奢侈的生活方式,而且該校長沒有在甄選過程中透露自己已經破產。她還說,涉事校長之所以能夠逍遙法外這麼長時間,是因為系統和控制系統不起作用。
目前這位校長已經不在學校工作,也不再為維州的公共服務部門工作,他承認自己犯了錯誤,並且判斷力很差。這名校長被免職後,已經償還了6,901澳元的學校基金。
Glass建議教育部門考慮將此案件正式移交給維州警方,警方已聽取了有關此事的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