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州政府將於3月開始實施一項有關出租房的關鍵改革,強制規定維州出租物業的最低標準,並允許房客對其出租房屋進行小改動。
據太陽先驅報報導,這意味著租戶無需徵求房東的許可,即可在牆上添加畫鉤、更換窗帘、粉刷、固定門以及安裝安全系統;也可安裝兒童安全措施,例如百葉窗和安全門,以及種植蔬菜和花草。
維州的出租物業還必須達到最低標準,包括在客廳中有可正常工作的暖氣,在浴室和洗衣房中有冷熱水,並在廚房中使用烤箱,爐灶和水槽。
完整的清單于周三(27日)由總督Linda Dessau發布,這份清單是在公眾諮詢過程中確定的,並將於3月29日生效。其中一些項目已經生效,比如房東不可以「不合理地」阻止租戶養寵物,租金上漲僅限於每年一次。
維州消費者事務廳長Melissa Horne表示,這些改革旨在「保護較弱勢的租戶群體,將出租房屋變成他們真正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