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爾本一對夫婦強行霸佔其房東物業12個月,房東一家六口被迫有家不能回,就在汽車旅館裡度過了聖誕和新年。
電視節目A Current Affair周五(29日)報道,女主人Kylie和丈夫Tony Lynch以及他們的四個孩子在維州鄉村的Sugarloaf汽車旅館度過了聖誕節和新年前夜,但這並不是他們一家的假期安排。
他們一家被鎖在自家五卧室住宅外,一直試圖使房客從他們的物業搬走。
Kylie說,”我們和其他家庭一樣,經歷了很多波折。但這已經讓我們到了崩潰的地步,漫長的租賃糾紛可以追溯到2019年5月,當時這對夫婦租客Justin先生和Gabi 女士以每周490澳元的價格簽署了一份房產租賃合同。”
但Justin與Gabi 這對夫婦只支付了部分保證金,並在四個月內就開始拖欠租金。到2020年1月,他們已經欠下了3000多澳元。
到了2020年2月初,由於他們拖欠了5025澳元的租金,所以Kylie一家發出了騰房通知,讓租客趕緊搬走,並還款。
但令Kylie不解的是,Justin與Gabi 這對夫婦明知付不起房租,可還要繼續賴著不走,霸佔著自己的房子,讓自己一家人有家不能回。
租客不搬走也不交房租,無奈之下,Kylie又在2020年的6月和11月發出要租客搬走的通知。可到目前為止,租客欠著14700澳元的房租,仍沒有搬走。
Kylie說,我們一家肯定是要把房租要回來的,我們自掏腰包負擔房貸,還要負擔住在汽車旅館裡的費用,這些都是我們家庭預算中缺少的錢。
據悉,這棟房子是Kylie一家在2008年建造的。在隨後的幾年裡,他們一家因工作而搬遷,但已經迫不及待要搬回自己的家居住。他們16歲的孩子說,我們一家人在一起,住在汽車旅館裡也很開心,但自己還是想念原來的卧室。
維州房地產協會主席Leah Calnan認為,需要為房東提供更多保護。”對於像Kylie家這樣情況,可能需要更多的幫助,他們需要能夠搬進自己的家,讓租客搬出去。”
如果房客Justin與Gabi 在2月15日之前還沒有搬走,這個家庭就必須到法庭去申請搜查令。同時,他們已經開始採取法律行動,追討所欠租金。
針對這對欠款的租客夫婦Justin與Gabi ,他們說是因為COVID-19疫情而拖欠了房租,而且也和中介說明了情況,二人覺得自己才是被刁難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