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在報章上撰寫文章已經十多年了,有很多客戶是看過筆者的文章而找到筆者查詢他們的案件或移民問題,筆者會給予意見,也有接受委託。案件有很多成功的,同樣也有失敗的。客戶主要是向筆者查詢後,會對自身的案件有進一步的了解,知道如何處理,作出決定。上周一連有三個AAT的決定,都是客戶看到筆者的文章後,找到筆者查詢他們案件的上訴成功率及意見,是否應該提出上訴?筆者在此向讀者介紹這三個不同的獨立案件;
(1)A女士跟孩子從亜洲持澳洲旅遊簽證入境澳洲,抵達澳洲後經朋友提示可以申請保䕶簽證,取得永久居留身份,原因是她在原居地有信仰問題,曾經在原居地被當地政府逼迫,來到澳洲後希望得到澳洲政府的長期保護!A女士先找到一名律師為她及孩子提交保䕶簽證申請,申請後取得過橋簽證,審理期間可以在澳洲工作及上課,她一邊努力工作賺取生活費,孩子在澳洲繼續學業,雖然有點吃力但沒有受到原居國的政治迫害,身心健康,也感到十分安慰!但申請還未有結果,內心也是忑忐不安。一年多後,被要求到移民局訪問,雖然在澳洲有自身的信仰團體出支持信,提出大量證明但結果還是被拒絕,接到拒絕信後,她不滿意當初的律師服務,偶然中看到筆者的文章,尋找筆者的意見,筆者檢查她的文件及聽她講述其經歷,便鼓勵她上訴到AAT。經過一年多的等待,在上周一開庭後,審裁官當庭告訴她;當初移民官對她的拒絕決定已經被推翻,案件上訴成功,A女士及孩子可以留在澳洲,她倆大喜過望。
(2)B先生是澳洲公民,已經在澳洲生活多年,十分守法。經過多年的努力,建立了自己的事業,在澳洲其中一個州經營多間按擵推拿商店。由於在當地聘用有相關經驗的員工十分困難,便轉向聘請海外員工,他的公司十分順利便取得僱主擔保資格,也順利地找到多名合適的海外員工為他的公司工作。但是想不到移民局官員會到他的店內突擊檢查,經過兩次到他不同的分店探訪,對他的員工訪問後,最終移民部官員得出對他不利的決定,取消其僱主擔保資格。另外連帶他的多名海外員工的永居申請也被拒絕,他對移民官員沒有向他進一步求證便作出對他公司不利的決定感到十分不滿。這樣不論是對他的生意,還是對多年幫助其生意發展的員工也不公平。他在綱上看過筆者的文章便聯繫筆者為他的擔保資格上訴到AAT,經過一年的等待期,十月份開庭後,上周五得到AAT的決定,案件上訴成功,其公司重獲擔保資格。
(3)C先生夫婦是退休人士,從亜洲某國來到澳洲探訪其獨生孩子,他們的孩子多年前在澳洲留學,憑著自身的努力取得永居身份在澳洲生活。C先生夫婦在原居國的工作關係,不能出國,直到退休後才能申請出國外訪。本以為來到澳洲後探望孩子會看到十分幸福的景象。但他們跟孩子相處後,才發現其精神有問題,為了照顧孩子,本來短期回國的打算也取消。C先生本身是在原居國是高學歷人士,對自身英語能力十分有把握,在移民部綱站查看到「照顧者簽證」類別,自認為孩子的病情需要親人照顧,夫婦倆符合簽證的要求便取消回國的決定,留在澳洲申請「照顧者簽證」。C先生在沒有專業人士幫助下,自身填寫表格提交申請,等待多個月後和回應移民官員的提問,大約十個月左右便接到拒簽信。查看拒簽理由才發現自身沒有提供移民部所要求的基本信息;孩子的「醫療評估報告」,連帶一連串的相關問題也沒有給予詳細解釋。他才發現自身對移民法律的不足,不是單純填寫英文表格便會成功取得簽證!在看過筆者的文章後,尋找筆者幫助。筆者了解案件後,對C先生夫婦的處境十分同情,其孩子必須要他夫婦倆長期照顧才能康復,筆者決定為他倆上訴。等待一年多後,十月份筆者應上訴庭AAT的要求補充必須的材料(醫療評估)及解釋,上周二原本要開庭,但上訴庭突然通知筆者,審裁官對文件及解析十分滿意,不需要開庭,可以憑筆者所提供的資料作出決定。上周四判決下來,案件成功,C先生夫婦可以繼續留在澳洲照顧其孩子,不用回國了,佳大歡喜。
以上三個不同類別案件的成功判決都是在一周內發生,可以說可喜可賀,對筆者也是一種鼓勵。讀者們記住;案件在移民部審理時被拒絕,對申請人來說不等於最終結果,有一些案件的成功率,在審裁處(AAT)開庭審理,會比在移民部審理時的成功機會更高,對申請人更有利。原因是移民法賦予移民官員的權力有限,他/她沒多大的酌情權力,相比AAT審裁官的權力不可同日而語。某些類別的簽證申請,由於它們的簽證條文較為模糊(這是普通法的特色),所以成功的關鍵是要跟更精於移民法律的上訴庭審裁官員溝通辯解。以筆者的經驗而言,有些時候跟移民官員爭辯移民法律,可說是浪費時間。原因是移民官員大多缺乏移民法律知識,評估簽證時過分依賴移民部給予移民官員的」內部政策(Migration policy)」來考慮案件,而非移民法(Migration Act)。
讀者們假如您們的案件被拒絕?不要失望,多請教移民法律專家,筆者在此再次強調,有時上訴的成功機會率比在移民部申請時更為有利。
以上專欄是由澳洲移民法律諮詢Stanley CHAN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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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post was last modified on 2020年12月16日 11:16
在這個全球化日益加速的今天,移民法律與政策對於維持國家的社會穩定與促進經濟發展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澳大利亞,這個建基於移民多元文化的國家,其移民政策的設計與實施,直接影響著國家的社會結構與國際形象。本文章旨在探討澳大利亞移民部在處理某些簽證申請時展現的問題行為,這對那些可能因各種原因而未能及時更新簽證的外籍人士尤為重要。 移民政策的宗旨與要求: 澳大利亞的移民部門鼓勵所有居民(無論其當前身份是否合法)儘可能維持其在澳大利亞的合法身份(澳大利亞公民除外)。這包括及時更新簽證並遵守澳大利亞的移民法規。政府部門通常會透過各種渠道教育公眾,尤其是移民和臨時居民,了解如何合法維持其身份,包括在簽證即將到期時及時提交續簽申請。 逾期居留者面臨的困境: 許多在澳大利亞的外籍人士可能因為忽視、誤解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未能及時更新其簽證,從而導致逾期居留的局面。逾期居留的後果可能非常嚴重,包括無法合法工作、接受教育或享受其他基本社會福利,甚至面臨被拘留和強制遣返回國的風險。一旦發現自己的簽證已過期,許多人會急於尋找合法的途徑來糾正自己的居留狀態。 澳大利亞移民部經常鼓勵逾期居留者無論情況如何都應盡量保持合法身份,例如尋找專業人士協助遞交合法簽證申請,包括申請過橋簽證C、E等。通常只要申請人提交了合法有效的簽證申請,經過移民官的面談後,便會給予簽證讓其合法等待結果。 遭遇挑戰與不當行為: 然而,根據近期筆者遇到的事件,一些逾期居留者即使在提交了正式的簽證申請並正處於等待結果的階段,仍然遭到了移民部的不當拘留。這些情況通常發生在申請人被要求參加面談或更新居住證明的過程中。這種做法不僅無助於解決問題,反而加劇了逾期居留者的不安和恐懼,並暴露出移民系統在處理這些案件時存在的漏洞,移民官員這些拘捕行為,發出了可怕的信息,讓簽證申請人不再接觸移民部。 專業代理的重要性: 一些幸運的逾期居留者能夠及時聯繫到專業的移民代理或律師,並最終獲得保釋。這突顯了在面對移民問題時,尋求專業幫助的重要性。專業的移民代理或律師不僅能提供法律意見,還能在客戶面對澳大利亞嚴格的移民法律和政策時提供必要的支持。 面對目前的問題,以下幾點建議或許能幫助改善現狀 優化審批流程:澳大利亞移民部應該優化審批流程,保證所有簽證申請及時、公正地得到處理。 增加透明度:政府應提高政策透明度,加強與公眾的溝通,確保逾期居留者和其他簽證申請者充分了解他們的權利和可用的法律途徑。 強化培訓與教育:應加強對移民官員的培訓,提升他們對移民法律和政策的了解,提高處理相關案件的專業能力。 促進法律援助:政府應鼓勵和支持法律援助機構,為需要幫助的外籍人士提供更多的法律支持和諮詢服務。… Read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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