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歌劇院近日將一家中國協會告上法庭,因為這家協會使用的註冊商標與悉尼歌劇院的帆船圖案幾乎一模一樣。
據悉尼晨鋒報報導,悉尼歌劇院信託基金周一(11月30日)向聯邦法院提交的訴訟中,要求法院下令拒絕澳中經濟貿易文化協會(ACETCA)的商標註冊。該組織被指與中國政府有「密切聯繫」,註冊的商標帶有經典的悉尼歌劇院帆船標誌。
悉尼歌劇院早先試圖阻止ACETCA的商標註冊,但11月9日,商標註冊處的一名代表拒絕了悉尼歌劇院的申請。 於是歌劇院向聯邦法院提出上訴並在法庭文件中指出,這家中國協會的標識「可能會欺騙或造成混淆」,並錯誤地暗示了歌劇院信託基金與ACETCA之間的聯繫,比如一種贊助或代言關係。
文件中還稱,悉尼歌劇院的「風帆」標誌,「在澳大利亞很出名「。悉尼歌劇院信託基金「以悉尼歌劇院的標識提供大量商品和服務,並獲得了很多聲譽」,因此這家中國協會的商標「很可能會帶有欺騙性或引起混淆」。
2018年,中國影響力研究專家Clive Hamilton教授和澳大利亞戰略政策研究所研究員Alex Joske,在提交給聯邦議會情報與安全聯合委員會的報告中稱,ACETCA是一個與中國共產黨「關係密切」的組織。
ACETCA反駁這種指控「荒謬」,並在其網站上說,它是一個非政治組織,「主要由澳洲華裔商人組成」,它的使命是「通過促進貿易、文化和慈善目標,加強澳大利亞和中國之間的關係」。
ACETCA預計會在稍後予以回應,此案尚未進行初步聽證。
聯邦法院今年已受理了一系列商標糾紛,包括麥當勞和Hungry Jack’s之間有關「Big Jack」漢堡的口水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