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之移民系列28 臨時工作簽證持有者的特許

澳大利亞政府剛通過了新的法律以確保受Covid-19影響的臨時工作簽證持有者不會因為暫時下崗、縮短工作時間或被要求休無薪假而影響他們未來申請永居的機會。

澳大利亞政府剛通過了新的法律以確保受Covid-19影響的臨時工作簽證持有者不會因為暫時下崗、縮短工作時間或被要求休無薪假而影響他們未來申請永居的機會。新法律目的是為了應對因Covid-19大流行而受到嚴重影響的澳大利亞勞動力市場。

新法律何時生效?

新法律於2020年11月24日生效,並且適用於2020年2月1日或之後提出的申請。這是為了確保所有受影響的簽證持有者享有特許,即使他們在這項新法律生效之前申請提名也可享有此特許。

享有哪些特許?

這項安排是為了確保受Covid-19影響而暫時改變其工作安排的457/482類別臨時簽證持有者,避免他們在舊法律下處於不利的處境。舊法律「要求他們持有457/482類別簽證的職位至少三年或兩年,期間不能包括無薪假期。」

這項新法律主要是確保因Covid-19而縮短工作時間或被要求休無薪假的457/482類別臨時簽證持有者,在未來申請永居簽證時將不會因此而受到影響,並可以符合新法律下的永居簽證條件。

對於受Covid-19影響的臨時簽證持有者來說,這是一項急需的新調整。特許期定為從2020年2月1日開始至到移民部長指定的日期結束。

具備一定條件

新法律也規定這些人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才能享有特許。如果您對這方面有任何疑問,可以聯繫蔡志峰律師事務所以了解更多。本律所的新網站www.honglegal.com.au上線了,歡迎大家遊覽。也請關注我們的Instagram 賬號: @hongleg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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