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內容是有關澳洲稅務局發布的關於合格企業即時資產消減的信息。在即時消減WRITE-OFF資產的情況下,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以要求在資產首次使用或已準備就緒可使用的當年立即從資產成本中消減與生意相關的資產。
即時資產消減可用於:
# 多個資產(如果每個單獨資產的成本低於相關門檻)
# 新舊資產。
它不適用於簡化折舊規則之外的資產。
即時資產消減的資格標準和門檻隨時間而變化。這取決於何時購買,首次使用或安裝資產以供使用的時間。
近期變動
從2020年3月12日到2020年12月31日,即時資產消減:
# 每個資產的起征點金額為150,000澳幣(高於之前的30,000澳幣)
# 資格已擴大到涵蓋總營業額低於5億澳幣(高於之前的5,000萬澳幣)的企業。
資格
對資產使用即時資產消減的資格取決於:
# 您的總營業額(您的企業和任何關聯企業的總普通收入)
# 您購買資產的日期
# 首次使用的時間或安裝後可供使用的時間
# 資產成本低於門檻。
如果您經營一家小型企業並選擇使用簡化的折舊規則,則必須對所有合格資產使用即時資產消減。總營業額達5億澳幣或以上的企業不具備使用即時資產消減的資格。
從2021年1月1日開始,即時資產消減將僅適用於總營業額少於1,000萬澳幣且資產門檻為1,000澳幣的小型企業。
車輛限額
車輛限額適用於載重量小於一噸且乘客少於九名的乘用車(摩托車或類似車輛除外)的成本。一噸的容量與您的車輛可以承載的最大負載有關,也稱為有效負載容量。
汽車的限額為:
# 2019-20所得稅年度:$ 57,581
# 2020-21所得稅年度:$ 59,136
即時資產消減限於相關所得稅年度的汽車限額的生意部份。例如,2019-20財年的汽車限額為$ 57,581。如果您將車輛用於75%的商業用途,則可以在即期資產消減下的總金額為$ 57,581的75%,即$ 43,186。
計算你的遞減
資產的總成本必須低於相關門檻,不包括以舊換新的金額。門檻是GST排除性還是包含性取決於您是否註冊了GST。
要計算您可以消減的金額,您必須減去任何私人使用部份。餘額(即您用來賺取應課稅收入的部份)通常是應課稅目的部份(生意目的部份)。雖然您只能要求將應稅用途部份作為扣除額,但資產的總成本必須低於相關門檻。
這也適用於研發(R&D)的使用。計算出可用於研發用途的研發稅收抵免的金額時,您必須減去任何非研發用途,包括應納稅用途部份和私人用途部份。
以後出售或處置資產
如果用即時資產消減的方法消減了資產,然後出售或處置該資產,則需要將該資產收到的金額的應稅用途部份包括在該年度的應稅收入中。
如果您將即時資產消減用於後來被銷毀的資產(例如,在大火或洪水中),則您銷毀該資產所收取的金額(例如,來自保險賠付的金額)將包括在您的應稅收入中。
本文基於澳洲稅務局關於合格企業的即時資產消減的相關指引。它僅用於提供信息,並不構成我們建議的一部份。如果您需要任何幫助,請與我們的團隊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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