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墨爾本北部一個檢查站,一名29歲女子Natalie Bonett日前被警察強行從車內拖了出來,這段視頻隨即在網路熱傳。針對此事,維州州長安德魯斯(Daniel Andrews)周一(9月14日)批評了這名在檢查站被警察從車裡拉出來的女子,稱她是因為拒絕提供信息。
綜合澳媒報道,周六(9月12日),29歲的Natalie Bonett在社交媒體臉書上傳了一段視頻,稱自己在墨爾本北部Wallan檢查站,被警察從汽車上拉了下來,這段視頻很快傳播開來。
據視頻顯示,在Bonett因感到不安全、拒絕提供姓名和地址後,這名警察爬進她的車,解開她的安全帶,並將她從前排座位上拉了下來。Bonett稱,警察把她從車裡拖出來後,用膝蓋把她壓在地上,讓她難以呼吸,「他們還請求支援,4名警察抓住我的腿,把我從車裡拖出來,然後將我逮捕。」
在這起事件發生後,Bonett表示,自己感到非常憤怒,「我渾身顫抖、哭泣,完全不相信自己會受到這樣的對待。」
Bonett說,她沒有意識到自己做錯了任何事情。據了解,她的手機被放在汽車的擋風玻璃上,妨礙了她的視線,警方稱這屬於違法。
周日(9月13日),維州警方發表聲明,對整件事情的經過進行了解釋。警方發言人表示,據稱這名女子在檢查站停車時拒絕提供其詳細資料和駕駛執照,並指大墨爾本地區和維州鄉鎮地區之間的檢查站是阻止Covid-19病毒傳播的重要組成部分。
警方還說,這名女子的擋風玻璃上放置了一部手機,並擋住了她的視野。當被問及姓名、地址和駕駛執照時,該女子不斷拒絕回答。
據七號新聞台報道,安德魯斯周一對這一事件發表了評論,指如果Bonett出示了駕駛執照,就可以避免這種情況。「如果四次要求她提供姓名,她配合了,那麼就不會升級到那個地步」。他說。
安德魯斯說,幾天前他在一個檢查站被叫停,沒有被要求出示身份證明,但如果被要求出示身份證明,他會配合的。那麼就沒有必要將任何人從車輛上拖下來。「根據法律,如果要求您出示駕駛執照或確認身份,則必須這樣做。不管你在網上讀到什麼關於一些國際公約或一些無稽之談的東西,這是必須要遵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