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計劃9月27日結束的JobKeeper現延長6個月,一直發放至2021年3月28日,現追加預算160億澳幣,以支持還在積極留住員工的企業。在此基礎上,政府又出台了Jobkeeper3.0新規定,追加150億澳幣,使更多員工可以享受到此福利。
很多企業和小生意都在靠著這個補助,所以是否能申請到則至關重要。
但由於很多細節大家還不是很了解,這一次主要剖析Jobkeeper具體變化。
1. 符合Jobkeeper員工的標準變化
自2020年8月3日起,如果員工在2020年7月1號之前被僱傭,也將符合Jobkeeper的發放標準,較之前的3月1號有所改變,然而對於先前發布的Jobkeeper2.0的分級制度依然維持不變。對於casual員工來說,依然需要滿足至少為公司工作12個月的要求。
2. 營業額turnover test的變化
營業額turnover test中的營業額要求從預估營業額變為實際營業額。
從2020年9月28日起,將要求企業和非營利組織以2020年9月季度(7-9月)的實際營業額來重新評估從2020年9月28日至2021年1月3日的jobkeeper申領資格。
從2021年1月4日起,企業和非營利組織將需要進一步重新評估其營業額,才有資格繼續獲得JobKeeper付款。他們需要證明自己已經符合2020年12月季度(10-12月)的營業額下降測試,才有資格領取2021年1月4日到2021年3月28日的JobKeeper補貼。
3. 政府放寬了員工的條件
之前JobKeeper規定員工必須是要在2020年3月1日就已經被企業僱傭的,現在對於第二階段的JobKeeper, 條件放寬到2020年7月1日被企業僱傭的員工。
員工所需要滿足的條件不變:
· 澳大利亞PR或者公民
· 16周歲以上
· 澳洲稅務居民
· 特別簽證444持有者 (紐西蘭公民)
· 在澳大利亞境內
· 不包括休產假的員工
4. JOBKEEPER 支付金額也會減少
全額補貼(full rate)全額補貼針對每周工作超過20小時的員工:從2020年9月28日到2021年1月3日,每兩周可獲得補貼1200澳元;從2021年1月4日到2021年3月28日,每兩周可獲得補貼1000澳元;
部分補貼(partial rate)部分補貼針對每周工作時間少於20小時的員工:從2020年9月28日到2021年1月3日,每兩周可獲得補貼750澳元;從2021年1月4日到2021年3月28日,,每兩周可獲得補貼650澳元。
總而言之呢,這次Jobkeeper第二階段讓更多人可以申請,但是額度較之前也有所減少,到了明年全職員工稅後一個月也拿不到$2000。但對於很多中小企業來說多少都是一個救命稻草。
小編提醒您,切記不可以弄虛作假,您必須真實地給符合資質的員工發工資,如果ATO查到您冒領Jobkeeper的津貼,除了歸還領到的津貼,您還將受到嚴厲的懲罰和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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