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從2020年3月25日起對澳大利亞公民和永居實行旅行管制。除非您是屬於無需申請豁免人士, 否則,澳大利亞公民和永久居民必須在前往海外之前申請豁免批准後才能離境。近日,隨著維州第2波疫情爆發,澳洲政府也表明這項管制不會在近期內解除,很可能延伸至2021年中。
離境申請新調整和提示
移民局最近對公民和永居離境豁免申請做了以下調整和提示:
- 網上有新的申請表格。新表格可以加上隨行人的信息。在遞交申請後可以隨時登錄查看、提供新信息和提供新證據附件。
- 申請人比須在離境至少4周前但不超過3個月遞交豁免申請。有家人病重或離世的申請人,將會被優先審理。
- 提供航班編號、預計出境日期、預計入境日期和離境港口。
- 相關的支持文件內容必須正式翻譯成英文。
- 提醒每位申請人僅提出一個申請。重複申請將導致延遲審理。
什麼是其它國家的常住居民?
按照目前的管制, 如果申請人能證明自己是其它國家的常住居民將被豁免離境。移民局對「其它國家的常住居民」註解如下:
如果您的出入境記錄顯示您在過去12到24個月內在澳大利亞境外停留的時間多於在澳大利亞境內居住的時間,那麼您將被視為居住在澳大利亞以外的國家。您不需要隨身攜帶紙質記錄。如果有需要,機場的澳大利亞邊防官員可以在部門系統中檢查您的出入境記錄。
提前準備申請豁免
如果您有計劃在今年離境,請提前準備申請文件。想了解更多有關離境豁免的信息,歡迎聯繫蔡志峰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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