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的計程車司機對Uber公司發起6000人的集體訴訟,要求賠償司機們的收入損失。
據news.com.au報導,律師事務所Maurice Blackburn擔任集體訴訟的法律支持,起訴Uber公司進入澳大利亞「非法」開展拼車業務,沒有按照適用於計程車司機的法規、認證程序和執照費進行操作,結果對計程車、租賃車和豪華轎車司機造成收入損失,並要求對損失予以。
6000多名計程車司機和其他司機參與了集體訴訟,Uber在維州最高法院上訴法庭辯稱,由於它是一家國際公司,不應該在維州對它提起集體訴訟。
Uber提出了5個不應對它起訴的理由,所有這些理由均被上訴法庭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