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貴州省安順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了「貴州公交車墜湖」事件警情通報,稱調查發現公交車司機常感家庭不幸福,有厭世情緒,事發前飲酒;公交車無機械性故障。
屍檢調查發現,此次事件的公交車司機,即犯罪嫌疑人張某鋼的胃內容物、心血、尿液等多檢材中檢出乙醇,同時在現場提取的飲料瓶中也發現了含有乙醇成分的液體。
經調查走訪,2016年張某鋼與妻子離婚後,在西秀區柴油機廠工作時分到一套40平方米自管公房,2020年6月8日,張某鋼與西秀區住建局簽訂了《自管公房搬遷補助協義》,協議補償72542.94元。但是在他未成功申請到公租房時該公房就被拆除,張某鋼也曾撥打政務服務熱線,對申請公租房未獲得且所承租公房被拆除表示不滿。
事故發生當天張某鋼在住處附近煙酒店買了白酒和飲料。後將白酒裝入飲料瓶,然後用黑色塑料袋帶著前往交接班。公交駕駛途中,張某鋼通過微信語音聯繫其女友,流露出厭世情緒。而後張某鋼趁乘客到站上下車時,飲用了飲料瓶中的白酒。12時12分,張某鋼駕駛公交車行駛至西秀區虹山水庫大壩時,先是降低車速,躲避來往車輛,後突然轉向加速,橫穿5個車道,撞毀護欄,沖入水庫。
2020年7月7日12時12分,這輛號牌為貴G02086D的安順市2路公交汽車撞毀護欄沖入水庫。最終導致21人死亡,15人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