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十年來,工作的性質發生了巨大變化,現在越來越多的人從事非傳統的工作,如優步、Airtasker和類似服務。因此,誰在工傷保險的受保範圍內的問題變得更加複雜。
為了闡明這個問題,Adviceline Injury Lawyers律師事務所的律師Linda Hanley考慮了最近的 Severino v Tsaousidis案件[2018年]。
案情
被告Tsaousidis先生為原告Severino先生提供了臨時工作,工作地點在Tsaousidis先生所擁有的物業里。
Tsaousidis先生向Severino先生支付了一天現金$100,半天現金$50的工作酬勞。 工作由每天安排,Tsaousidis先生會告訴Severino先生第二天他是否需要工作。Tsaousidis先生提供Severino所需的所有設備,並向Severino先生展示如何完成每項工作。
2015年10月20日,Severino先生在Tsaousidis先生的屋頂上工作時,從梯子上摔下來,摔到木製露台上。
Severino先生的工傷索賠被拒,原因是他不是工傷保險法所定義的「工人」。該決定在法院受到質疑。
在法院發生了什麼?
地方法官Garnett認為Severino先生是一名「工人」,因此有權獲得工傷賠償。
在做出這一決定時,法官大人注意到了現場急救人員的證據。急救人員稱,她被告知Severino「在工作時」受傷,其他人當時正在試圖聯繫「他的老闆」 。
這些因素,加上Tsaousidis先生向Severino先生提供的材料和指導,都表明Tsaousidis先生和Severino先生之間是僱主和僱員的關係。
這對工人意味著什麼?
非傳統的僱傭關係不會自動將您排除在受保範圍之外。每種關係都是不同的,必須從整體上加以考察。
如果您不確定自己是否在工傷保險的受保範圍內,請致電(03) 9321 9894聯繫我們的華人律師Linda Hanl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