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華⼈因在⻄澳捕撈⼩於法定尺⼨的藍花蟹(Blue Swimmer Crab)遭到起訴。
據今⽇珀斯報6月30日報道,Mandurah Magistrate治安法院日前審理了多起涉及捕撈⼩於法定尺⼨螃蟹的案件,上述案件是其中的第⼀起。
第一產業和區域發展部(DPIRD)檢察官Ryan Smith表示,該案件涉及四名漁民從Codanup捕撈了101隻螃蟹,其中96隻小於法定尺寸。
2019年聖誕節前夕,譚尚端(Tan Sang Dang,⾳譯)、李炳修(Lee Ping Siu,⾳譯)、肖連祥
(Lianxiang Xiao,⾳譯)和張連焦(Lian Jiao Zhang,⾳譯)在離開捕撈地點時被攔下。漁管⼈員當時在他們車裡的桶內發現了藍花蟹。
西澳螃蟹的合法捕撈尺寸為127毫米,他們捕捉的螃蟹平均尺寸僅為113毫米,但他們當時都隨身帶有測量儀器。上述四人都承認捕捉小於法定尺寸螃蟹的控罪,但並未出庭。
地方法官Tanya Watt說,這些螃蟹是Mandurah的「寶貴資源」,而捕撈相當多不符合尺寸的螃蟹是嚴重問題,因為西澳已經制定相關法律,以防止該物種滅絕。
所有涉案人員均被罰款1000澳元,外加4800澳元的強制性罰款及225.90澳元的訴訟費。
據報道,同時身兼漁業監督主管的Smith指出,12月和1月淺水中螃蟹數量的增加,犯罪率也會隨之上升。當符合合法尺寸的螃蟹數量增加時,犯罪率會下降。「在過去的四年中,捕撈小尺寸藍花蟹的犯罪數量略有上升,2019/20年度為368起。」他說。
Smith懇請漁民們遵循準則,以便後代可以繼續享用藍花蟹。
(責任編輯:李妙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