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於北京時間6月20日正式通過,2020年7月1日正式生效。根據此法,違反規定取得外國國籍或永居證的公職人員,予以撤職或開除處理。
據稱這是中共當局第一次立法,明確了公職人員在犯何種錯誤的情況下將被給予何種處分,以此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進行監督。早前,公職人員會在任職期間取得國外國籍或國外永居證,以此讓他們獲得所謂的「更好的」生活。從7月1日起,這一切都將化為虛無,再也沒有人可以利用職權、特權往國外跑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明確規定:
1. 違反規定出境或者辦理因私出境證件的,予以記過或者記大過;情節嚴重的,予以降級或者撤職。
2. 違反規定取得外國國籍或者獲取境外永久居留資格、長期居留許可的,予以撤職或者開除。」
「公職人員」的範疇是什麼呢?
據中國紀檢委解釋,公職人員包括了6類人員:
1、公務員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2、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3、國有企業管理人員;
4、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5、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6、其它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這6類公職人員可以說是遍布我們的生活中,所以這法律一實施,將會帶來很大影響,這些人肯定要手忙腳亂起來了…
在「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出台之前,由於條例模糊,一些擁有海外定居權的公職人員最多不予提拔重用,但是,只要沒有具體的違法行為,也不會被撤職或開除。
所以,個別不到正式退休年齡的內退老同志還可以大大方方出國定居,包括出現在澳洲各個房產拍賣市場上。這法律實施後,相信澳洲各個房屋拍賣現場,出席的買家會少不少。
同樣,受到該法律影響的還有出入境政策、國際政策、外匯政策、原中國公民回國留學政策、跨國稅收政策。
擁有雙國籍者被罰
「公職人員政務處罰法」明確了對於公職人員違規獲得國外永居證或國籍行為的處罰。其實,中國是一直不允許持有雙重國籍的,在「處罰法」出台之前,就有不少「公職人員」被罰了。
上海高管挑戰雙重國籍
據報道,2019年,上海一名外企高管知法犯法,挑戰「雙國籍」底線,為5歲澳籍女兒辦上海戶口,偽造文件被拘役2個月10天,並罰款2000元。這名來自上海的外企高管,享受著相當優渥的薪資、得天獨厚的經濟條件,以及美滿幸福的家庭。他妻子是華裔的澳洲公民,5年前女兒出生時也因此順理成章入了澳籍。
他為了幫女兒辦理上海戶口,方便她以後己成財產,於是他走上了一條違法道路。他想辦中國上海戶口,但又不想丟掉女兒的澳洲國籍。於是他委託別人以「非正規手段」偽造材料,包括兩份文件和三枚公章。
但是這份材料在遞交後被警方核查發現。隨後,高某被以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提起公訴,被判拘役2個月10日,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最後,女兒的戶口也辦不成了。
在澳洲的小夥伴,或許你並沒有持有雙重國籍的意思或意願,但有時一不小心就可能被認為持有雙重國籍,對於國籍法律,我們一定要了解!那麼,怎樣才算中國國籍,怎樣不算中國國籍呢?
1980年9月10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四條規定:
「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國,具有中國國籍。 」
第五條規定:
「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國,具有中國國籍,但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並定居在外國,本人出生即具有外國國籍的,不具有中國國籍。 」
第五條給出兩個限制條件:
「即一為「定居國外」,二為「具有外國國籍」,只要二者同時不符合,便可以獲得中國國籍。」
此外,我們還要知道,什麼樣的行為會導致你放棄中國國籍。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中明確規定了喪失中國國籍的幾種情況:
「第九條: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
「第十條:中國公民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經申請批准退出中國國籍: 一、外國人的近親屬;二、定居在外國的;三、有其它正當理由。」
「第十一條:申請退出中國國籍獲得批准的,即喪失中國國籍。」
弄明白這些之後,你應該知道自己屬於什麼國籍了吧。不過,如果你是海外國籍,那麼必須注意,外籍華人留宿中國,24小時內必須要報備!這個規定早在1986年就開始實施了!
悉尼總領事館的官網上也明確說明:
所有澳籍華人,無論是回國住酒店,還是回國住父母、朋友家,都必須在抵達後24小時之內,(農村可在72小時內)由本人或者親友帶上住宿人護照、證件,和留宿人的戶口簿,到派出所報到登記!
如果你回國之後,不住家而是住酒店的話,那麼酒店按照旅館業治安管理規定,為你辦理住宿登記,並將你的登記信息報送所在地的公安機關;
如果以上兩項中任意一項都沒辦理的話,公安機關有權對你給予警告及處以2000元以內的罰款。
情節嚴重的非法居留者則以每天500元、總額不超過1萬元予以罰款!甚至還有可能處以5-15日的拘留!華人們一定要注意!
(責任編輯:歐陽宇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