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從2020年3月25日起對澳大利亞公民和永居實行旅行管制。除非您是屬於無需申請豁免人士, 否則,澳大利亞公民和永久居民必須在前往海外之前申請豁免離境。如果您要離開澳大利亞,並且屬於以下類別之一,您可以在網上申請旅行豁免https://immi.homeaffairs.gov.au/help-support/departmental-forms/online-forms/covid19-enquiry-form
- 旅行是為了應對冠狀病毒疫情,包括提供援助。
- 旅行是為了確保關鍵行業和業務的運行(包括進出口行業)。
- 旅行是為了獲得澳大利亞沒有的緊急醫療。
- 旅行是因為緊急和無法避免的個人事務。
- 令人同情的理由或人道主義理由。
- 旅行是出於國家利益。
您應該在計劃旅行的至少48小時前但不超過3個月申請豁免。如果獲得豁免,您必須攜帶豁免證明去機場。
官方數據
移民局提供了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5月6日期間的離境申請數據:
類別 | 批准 | 拒絕 | 總數 |
為了應對冠狀病毒疫情,包括提供援助 | 53 | 21 | 74 |
為了確保關鍵行業和業務的運行(包括進出口行業) | 136 | 45 | 181 |
為了獲得澳大利亞沒有的緊急醫療 | 45 | 28 | 73 |
因為緊急和無法避免的個人事務 | 514 | 277 | 791 |
令人同情的理由或人道主義理由 | 2189 | 694 | 2883 |
總數 | 2937 | 1065 | 4002 |
申請豁免
如果您是澳大利亞公民或永居並且計劃在未來3個月內離開澳大利亞或者曾經申請豁免離境卻被拒絕,歡迎您聯繫蔡志峰律師事務所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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