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狀病毒病(COVID-19)之移民系列7 – 澳大利亞公民和永居離境申請

如果您要離開澳大利亞,並且屬於以下類別之一,您可以在網上申請旅行豁免。

澳大利亞從2020年3月25日起對澳大利亞公民和永居實行旅行管制。除非您是屬於無需申請豁免人士, 否則,澳大利亞公民和永久居民必須在前往海外之前申請豁免離境。如果您要離開澳大利亞,並且屬於以下類別之一,您可以在網上申請旅行豁免https://immi.homeaffairs.gov.au/help-support/departmental-forms/online-forms/covid19-enquiry-form

  1. 旅行是為了應對冠狀病毒疫情,包括提供援助。
  2. 旅行是為了確保關鍵行業和業務的運行(包括進出口行業)。
  3. 旅行是為了獲得澳大利亞沒有的緊急醫療。
  4. 旅行是因為緊急和無法避免的個人事務。
  5. 令人同情的理由或人道主義理由。
  6. 旅行是出於國家利益。

您應該在計劃旅行的至少48小時前但不超過3個月申請豁免。如果獲得豁免,您必須攜帶豁免證明去機場。

官方數據

移民局提供了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5月6日期間的離境申請數據:

類別 批准 拒絕 總數
為了應對冠狀病毒疫情,包括提供援助 53 21 74
為了確保關鍵行業和業務的運行(包括進出口行業) 136 45 181
為了獲得澳大利亞沒有的緊急醫療 45 28 73
因為緊急和無法避免的個人事務 514 277 791
令人同情的理由或人道主義理由 2189 694 2883
總數 2937 1065 4002

申請豁免

如果您是澳大利亞公民或永居並且計劃在未來3個月內離開澳大利亞或者曾經申請豁免離境卻被拒絕,歡迎您聯繫蔡志峰律師事務所諮詢。

「無論您在澳洲境內或境外都可以通過WhatsApp添加61385243713與我們聯繫」

MARN: 1170774

Level 11,456 Lonsdale Street,

Melbourne VIC 3000 Australia.

Phone: +61 (3) 8524 3713

Email: [email protected]

展開評論
更多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