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十年來,居住在國外的澳大利亞人一直無需繳納資本利得稅(CGT),但在去年12月,聯邦政府改革了相關政策。這意味著成千上萬的居住在海外的業主可能要繳納巨額稅款,除非他們在6月30日前賣掉自己的房子。
1、資本利得稅(CGT)
海外的業主如果是在2017年5月9日之前買的房,只要在2020年6月30日或之前出售,就可以申請CGT稅務豁免。
如果他們在6月30日前沒有把房子賣出去,那麼稅單將從他們買房的時候算起,而不是從他們搬到海外的時候算起,這意味著許多人可能會面臨巨額稅單。
疫情當前,數千萬名旅居業主擔心自己可能會被徵收巨額資本利得稅,3月中旬澳洲政府公布的社會距離規定,禁止人們進行公開的房屋檢查和現場拍賣。這樣給目前想要賣掉房子的業主增加了難度。
數周來,稅務專家們一直在呼籲政府延長6月30日的最後期限。但助理財長邁克爾•蘇克爾 (Michael Sukkar) 表示,這是不可能的。 「這項措施並沒有強迫居住在海外的人出售他們在澳大利亞的房產,它只適用於自願選擇出售澳大利亞房產的外國稅務居民。」
2、澳洲 「稅務居民」 將被重新定義, 「非稅務居民」 將被課稅
現在很多人因疫情緣故都留在澳洲並未返回國內。那麼如果您今年在澳洲呆超過183天,會不會變成澳洲稅務居民了?我們從稅法法理角度一步步來研討。
183天這個概念來自於澳洲1936年稅法第6-1條,該法律的原文 (section 6-1 of the Income Tax Assessment Act 1936) 簡單來說,183天測試針對的是一個自然人是否實際在澳洲, 連續或者非連續,在一個財務年度里居住超過183天。
稅務局認為這個自然人的主要居所不在澳大利亞, 而且他不希望成為澳洲居民。
ATO:「如果你從澳洲獲得任何可評估的收入,你可能需要提交澳洲的納稅申報單,」ATO的更新網站指南說,這包括在澳洲應評稅的工資或工資收入。
「所有來自外國的收入也將被評估,除非你是澳洲臨時居民。」
ATO的網站還指出,由於疫情原因,在澳大利亞的外國居民可能需要改變稅務居住地。
「如果你因為疫情而在澳洲臨時居住幾周或幾個月,那麼只要你通常長期居住在海外,並打算在有能力的情況下儘快返回自己的國家,你就不會變成澳洲的稅務居民。」 ATO表示。
「然而,如果你在澳洲停留了很長一段時間,(而且)在有能力的情況下,不打算返回你的居住國,那麼稅務居住權問題可能會更加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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