撲朔迷離!國際刑警前主席孟宏偉受賄案時隔7個月終於判了

2020年1月21日,孟宏偉受賄案在天津第一中院宣判,孟宏偉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6個月,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但並未剝奪其政治權利。
中國新聞
國際刑警前主席孟宏偉受賄案宣判(圖片來源:Diarmuid Greene/wikipedia/CC BY 2.0)
國際刑警前主席孟宏偉受賄案宣判。(圖片來源:Diarmuid Greene/wikipedia,CC BY 2.0)

國際刑警組織前主席、中共公安部原副部長孟宏偉落馬一事在2018年引爆全球輿論,其妻子在法國申請政治避難,中共因此失去了在國際刑警組織中的話語權。從孟被抓到案件的宣判,整個過程流言不斷,而中共官方無論對孟的落馬通報還是對其審判都未遵守常規。周二(21日),孟宏偉受賄案在沉寂了7個多月後終於在天津第一中院宣判,孟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6個月,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但並未剝奪其政治權利。

2018年9月,時任國際刑警組織主席的孟宏偉從國際刑警總部所在的法國里昂前往中國後失蹤。 中共官方同年10月宣布孟宏偉因涉嫌腐敗正接受調查。2019年5月10日,孟宏偉因涉嫌受賄被起訴;同年6月20日孟受賄案開審,但案件直到2020年1月21日才進行宣判。

據天津第一中院官網通報,孟宏偉被控在2005年至2017年,利用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中共海警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446萬餘元。

法院認為,孟的行為構成受賄罪,應依法懲處。鑒於孟到案後主動交代了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如實供述全部犯罪事實,認罪悔罪,並考慮「有部分贓款贓物未能追繳」等情節,法庭對其判處有期徒刑13年6個月,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的決定,不過宣判中卻罕見的沒有剝奪其政治權利。

通報指,孟宏偉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公開資料顯示,今年67歲的孟宏偉是黑龍江哈爾濱人。其先後歷任中共公安部部長助理、交通管理局局長、公安部副部長、黨委委員、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局長(兼)、中國國家海洋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兼中共海警局局長等職。

貪腐還是政治迫害?

孟宏偉落馬一事撲朔迷離,他剛下飛機就被秘密抓捕導致眾說紛紜,由於孟時任中共公安部副部長的職位相當敏感和特殊,外界普遍認為從中共官方的處理手段來看,其落馬絕不是「受賄」貪腐這麼簡單。

《華爾街日報》去年5月6日援引知情人士披露,孟宏偉按照中共當局指定的劇本當上了國際刑警主席,但是他卻沒有發出中方需要的紅色通緝令,因此,他與中共高層關係十分緊張,同時,他對中共黨內秘密知之甚深。

身居高位的孟宏偉如履薄冰,他可能已經預測到自己的結局。報導稱,他給自己留了後路,就是國際刑警組織主席任期結束後定居海外。 只可惜,這個願望沒有達成,就以其「落馬」而收尾。

還有分析指孟宏偉落馬與周永康餘毒有關。

2019年3月27日,中共公安部長趙克志主持召開公安部黨委(擴大)會議,傳達黨中央關於給予孟宏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的決定,宣稱要徹底肅清「周永康、孟宏偉的遺毒遺害」,暗示孟的落馬與周永康案脫不開干係。

賊喊捉賊的「維權」?

2019年3月27日,孟宏偉被雙開,中共中紀委對其措辭十分罕見,稱其肆意揮霍國家資財滿足家庭奢靡生活;家風敗壞,利用職務影響為其妻謀取職務,縱容其妻利用其職權搞特殊、謀私利。

這個通報令輿論再次聚焦在孟宏偉妻子高歌身上。

孟宏偉出事後,其妻子高歌以「Grace Meng」的名字在法國積極奔走,高調接受美聯社等西方主流媒體的訪問,向國際社會呼籲營救孟宏偉。高歌聲稱,孟宏偉的被捕是來自中共的政治迫害,但她始終都是背對著鏡頭採訪,沒有用正臉示人。

高歌是繼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兒媳黃婉之後,第二個為自己丈夫在海外維權的中共高官的妻子。由於黃婉和高歌的丈夫都涉嫌嚴重侵犯人權,因此外界對這兩位妻子的「維權」爭議很大。孟宏偉在擔任國際刑警組織主席期間,曾是人權觀察、國際特赦等諸多國際人權組織譴責和批評的「常客」。有網民建議,高歌應該藉此機會曝光更多孟宏偉參與的那些不光明的事,因為她也可能隨時「被失蹤」。

2019年5月14日,高歌獲得法國政治庇護。美聯社援引高歌的話:「如果法國沒有保護我,我早就被殺了」。高歌在孟出事後,多次表示自己身邊發生了一些奇奇怪怪的事,還指自己受到「生命威脅」。

綜合媒體報導,高歌是一名擁有香港身份證的女商人,曾任新華錦集團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北京銀行獨立董事,聲稱擁有北京大學經濟學博士、法律碩士,曾任中國民主建國會青島市委員會副主委、中國青聯委員、中國青年企業家協會常務理事等職務。

由於捲入孟宏偉案,高歌的山東省政協常委、委員職務被撤銷。

 

責任編輯:米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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