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限制出境的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日前在東區裁判法院出庭時,再度申請離港,表示自己受邀參觀台灣總統大選,以及2月赴英國出席牛津大學活動,但均遭到裁判官拒絕。
據中央社綜合港媒報道,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秘書長黃之鋒及成員周庭早前涉嫌參與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被捕,被控煽惑他人、組織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周四(19日)再赴東區裁判法院出庭。目前三人都處於保釋狀態。
三人表示受邀離港參加活動,欲申請更改保釋條件。眾志主席林朗彥及秘書長黃之鋒均受邀參觀台灣總統大選,另外黃之鋒還受邀參與2月份牛津大學辯論社的活動;周庭則被邀請到日本多間大學演講。三人申請離港,控方當庭表明反對,主任裁判官錢禮聽取陳辭後拒絕三人離港申請。
這是黃之鋒獲准保釋後,第二次申請離港被法院拒絕。11月19日,黃之鋒向高等法院申請離港出國演講及領獎,但法官杜麗冰以黃之鋒不需要親自出訪,以及出國會讓他「潛逃風險倍增」的理由拒絕他的申請。
黃之鋒隨後在臉書、推特發文出示牛津辯論社的邀請函表示,法庭在沒有給予理由和原因下,拒絕他的離港申請,會給與國際社會一個怎樣的訊息,大家心裡有數。
各位香港人,對不起。早前,我獲歐洲議會、法國國會、義大利國會、德國國會和英國上議院等機關邀請,計劃在下週前往歐洲六國,進行為期20天的外訪,出席聽證、演講及研討會。就此,我曾向裁判法院要求更改保釋條件,以便離港開展訪問行程,相關申請在本…
Posted by 黃之鋒 Joshua Wong on Tuesday, November 19, 2019
黃之鋒還表示,開庭時才得知警方有「黃之鋒手機訊息交流記錄」,他在今年8月30日被捕及起訴時,手機被警方沒收作證物,當時並未向警方提供手機密碼,而警方亦未向他索取密碼,他批評警方此舉嚴重侵犯隱私權,行徑有如駭客。
責任編輯:歐陽宇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