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周二(10日)拒絕港府申請就《禁蒙面法》違憲案批出暫緩執行令,香港媒體解讀這意味著該法即刻失效。上訴庭還宣布,明年1月9日開庭審理此案。此裁決受到香港全體民主派的歡迎,泛民的聲明警告港府,勿再玩弄法律,指政治問題終要政治解決。
綜合媒體報道,香港上訴庭周二傍晚頒下判詞,雖然法官認同「香港正面對危害公安的情況,但暫緩令並不能有效並及時地協助政府處理現時的情況」,既欠必要性、亦不符法治原則和邏輯,故駁回有關上訴。
但上訴庭表示,拒頒暫緩令並不等於處理了律政司的正式上訴,亦不應被視為鼓勵或縱容任何人在《禁蒙面法》涵蓋的情況下蒙面。同時強調,一旦律政司一方最終上訴後勝訴,在《禁蒙面法》涵蓋情況中蒙面的人,仍需承擔違法的風險。
港媒解讀,這意味著現階段《禁蒙面法》已經失效且不能用來執法。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道,上訴庭頒下裁決後,香港民主派發表聲明警告港府,勿再玩弄法律,政府作為全港最大的公權力擁有者,縱容警方任意對市民處以私刑及施加暴力,才是「破壞法治精神的元兇及第一罪人」。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表示,港府應放棄上訴,勿再以法律手段打壓市民爭取訴求。他說「我們民主派歡迎上訴庭這個判決,亦見到上訴庭是經過慎密的考慮而拒絕的,我們看不到香港特區政府為何仍需要浪費納稅人的資源繼續去上訴。始終,蒙面法根本無法處理現時社會問題,亦應該以政治方法才能解決政治問題,包括正面回應五大訴求。」
香港理工大學學生校董、候任油尖旺區議員李傲然對自由亞洲電台說,裁決談不上是港人的勝利;只是從正在侵蝕港人自由的政權手中,取回大家本應享有的公民權利。
律政司指,由於司法程序尚在進行,不適宜作出評論。香港警方表示,自上月原訟庭裁定《禁蒙面法》違憲後,沒有再以涉嫌違反《禁蒙面法》拘捕任何人。
香港政府10月初引用《緊急法》授權制定《禁蒙面法》,希望阻止示威者蒙面及戴口罩等,壓制暴力示威。不過,該法例推行以來,仍然持續出現大規模的蒙面示威。之後,香港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及24名泛民議員就法例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複核。
香港高等法院原訟庭11月18日裁決,《禁蒙面法》違憲,但對《緊急法》是否違憲則不作裁斷。
11月21日,香港律政司申請要求法院暫緩執行裁決。22日,高等法院拒絕律政司的申請,但給出7天時間讓律政司上訴,違憲裁決被暫緩執行至11月29日;其後,律政司提出書面上訴,法院上訴庭於11月27日裁定短期臨時暫緩執行直至本周一(12月10日)。
有媒體指出,目前外界比較關注香港政府上訴過程中,人大常委會是否會就行政長官引用《緊急法》的權力,對《基本法》作出解釋。
責任編輯:張懿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