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國保守黨年會掌摑香港義工 央視記者孔琳琳遭判刑

法官宣判孔琳琳有條件釋放12個月,必須支付受害人附加費及100英鎊賠償金,共計2115英鎊。
中國新聞

涉嫌在2018年大鬧英國保守黨年會,並襲擊一名香港義工學生的央視駐英國記者孔琳琳周五(29日)被判有罪,並被有條件釋放。

據美國之音報道,49歲的央視駐英國記者孔琳琳在2018年9月30日參加英國保守黨年會舉行的香港問題座談會,當人權委員會副主席Benedict Rogers作總結髮言時,她突然情緒失控,大聲叫囂講者「反華」。當她被勸吁離開時,曾兩次掌摑或擊打一名香港學生義工。

法官近日對孔琳琳案進行宣判,判處孔琳琳有條件釋放12個月,必須支付受害人附加費及100英鎊賠償金,共計2115英鎊。

英國《衛報》報道,伯明翰地方法院法官Shamim Qureshi在宣判時告訴記者,孔琳琳第一次動手打了這名學生,屬於犯罪襲擊,第二次她把這名學生的胳膊推開則不構成犯罪。

法官說:「被告一時衝動失去了作為一名記者的冷靜的專業精神,轉而成為一名慷慨激昂的鬧場者。」

孔琳琳的律師表示將對此判決提出上訴。

責任編輯:歐陽宇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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