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院本周初裁定《禁蒙面法》違憲,律政司隨後提出暫緩執行裁決。高院周五(22日)駁回這一申請,但由於香港”現時面對非常特殊的情況”,批准短期暫緩執行判決至下周五(29日),給予律政司時間上訴。
綜合媒報體道,香港最高法院周一(18日)裁定,政府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違憲,即違反了香港《基本法》。政府認為應暫緩違憲判決,以免市民以為法庭認同蒙面犯罪,於周四(21日)申請高院暫緩宣告條文違憲或暫時維持有效,等候上訴結果。
據蘋果日報報道,高院兩名法官林雲浩及周家明拒絕了律政司申請,但由於預計政府一方將會上訴,鑒於案件涉及重大公眾重要性,及香港現時面對非常特殊的情況,認為可短期內暫緩違憲裁決,以讓律政司有機會向上訴庭提起上訴,故暫緩執行裁決至29日。
判詞提到,政府一方說高院早前裁決後,在上周有很多蒙面示威者在香港進行破壞,但法庭認為沒有證據顯示,示威者破壞行為的頻率在裁決後有增加。另外,對於政府一方認為,高院裁決可能令部分人以為可以繼續蒙面犯罪,法庭認為不會單憑有人可能誤解,便維持違憲法律有效。
此前就《禁蒙面法》向香港高院提起訴訟案的24名立法會議員之一郭榮鏗對暫緩裁決表示失望,直斥違憲的《禁蒙面法》繼續生效「一日都嫌多」。
郭榮鏗表示,法庭認為香港現時處於很特別的情況,有需要頒下短期暫緩執行令,但他希望政府不要再執行《禁蒙面法》,該法例「根本完全無助於解決社會爭議」。他還呼籲,政府不要再浪費納稅人金錢上訴,或申請延長暫緩令,否則民主派議員會「奉陪到底」。
據立場新聞報道,代表24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表示,法庭已裁定《禁蒙面法》違憲,如果警方仍繼續執法,市民將有機會非法被捕及拘留,人權受到侵害,且如果被非法拘留人士向法庭申請人身保護令,將會造成混亂情況,且政府一方表示將會上訴,但至今仍沒有向法庭提供上訴通知書及上訴理據,亦沒有提供實質數據顯示《禁蒙面法》可減少蒙面參與集會的人數,顯示相關條例並無助阻嚇犯法。
港大學者張達明則認為,由於法官已全盤拒絕律政司一方的申請理據,故認為由今起至下周五,《禁蒙面法》屬無效及違憲。
張達明又指,由於律政司一方會提起上訴,如警方由今日起至下周五期間就《禁蒙面法》執法,可不被視為藐視法庭,但仍須承擔很大風險,因如上訴庭或終審庭最終支持原訟庭的裁決,警方於期間進行的拘捕有機會為非法拘捕。他認為,如果警方足夠明智的話,下周五之間應不會就《禁蒙面法》執法。
報道稱,香港警方周一在高院裁決後宣布會暫停執行該規例,待有進一步發展再決定如何處理。如今警方會否重新就《禁蒙面法》執法,屬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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