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名民主派議員於今年10月初入稟關於《禁蒙面法》和《緊急法》違反《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的司法覆核。香港高等法院周一(18日)裁定《緊急法》於「危害公安」的情況下使用違反《基本法》;而《禁蒙面法》對基本權利的限制超乎合理需要,也屬違憲。
據中央社報道,高院法官林雲浩和周家明在判詞中提到,《緊急法》容許特首在任何「危害公安」情況下訂立規例,不符合《基本法》;但就「緊急情況」下訂立緊急規例,是否合憲,法庭不作裁斷。
至於《禁蒙面法》,條文規定非法集結中禁止蒙面,確屬合乎憲法。但第3條訂明在未經批准集結、合法集會與合法遊行下禁止蒙面的條文;以及《禁蒙面法》第5條指出,警方有權要求市民除面罩,實屬不合比例,對基本權利所施加的限制,超乎為達到正當的社會目的之合理需求,因此不符合相稱性驗證標準。
高院裁定《緊急法》「危害公安」部份違憲,《禁蒙面法》亦違憲。至於申請人要求的解決方法,則有待進一步聆訊決定。
據香港01報道,香港政府10月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引來6宗挑戰其合憲性的司法覆核案。24名泛民派議員認為,《緊急法》繞過立法會,賦予特首不受約束的立法權力,有違《基本法》。他們也質疑《禁蒙面法》為何需要涵蓋和平集會,如此反而激起更多抗議示威,因此提出司法覆核程序。
司法覆核的全稱是高等法院司法覆核程序,主要審理政府行政部門的決定或行為是否合法。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陳淑庄早前預料,聆訊無論哪一方勝訴,案件都會上訴至終審法院,過程中會前往英國聽取御用大律師Dinah Rose QC的法律意見,估計整個訴訟費用至少高達500萬港元。24名民主派議員先合資150萬元,另再眾籌385萬元。目前眾籌資金已經籌集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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