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太陽先驅報報道,墨爾本的一名男子因去父母家吃晚餐遲到而被父母從家族企業中解僱,他因此行公平公正委員會投訴,現已獲得一萬多澳元的賠償。
3月10日星期日,Pasquale Parente去父母吃完飯遲到,雙方因此爭執。憤怒的父母讓他馬上離開,再也不要回父母家,也不要回到家族企業里。Pasquale Parente被立即解除了家族企業中的助理經理一職。
4月1日,他向公平工作委員會(FWC)提出了不公平解僱賠償申請,最終獲賠10,115澳元。
Pasquale Parente的父親Egidio Parente在墨爾本經營Selective Smash Repairs 有限公司已多年。Pasquale Parente的父母或企業都沒有對賠償申請回應,只是參與了一次不成功的調解。公平工作委員會的聽證會上也沒有家族企業的代表參加。
FWC專員Sarah McKinnon說,由於沒有對申請的正式回應,因此不需要解決事實部分的爭議。
她說:「案件的事實就是Pasquale Parente所陳述的那樣。唯一的問題是解僱是否不公平,如果是這樣,應該採取什麼補償措施。」
「Pasquale Parente因家庭晚餐遲到而被解僱時,他與父母的關係已經緊張了大約一個月。但是沒有足夠的背景資料來解釋為什麼晚餐遲到能成為解僱的正當理由,這是不能成立的。
「在考慮解僱是否不公平時,我應該或可以考慮的任何其他背景問題都一無所知。令我深感遺憾的是,曾經是一個充滿愛心的家庭,現在關係惡化到如此程度。」
Sarah McKinnon專員說,Pasquale Parente有權提出申訴,因沒有證據表明他的工作表現不盡人意,因此解僱是不公正和不公平的。
她不建議以恢復原職作為補救措施,因為Pasquale Parente已找到了另一份工作,並且「當事方之間確實失去了信任和信心,鑒於雙方所處的深厚的個人關係,因此很難克服這個障礙」。
Sarah McKinnon專員說:「我認為在這種情況下可以使用賠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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