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澳洲人報報道,澳競爭和消費者委員會(ACCC)已將馬自達(Mazda)告上法庭,指控其在與消費者打交道時,就一些最受歡迎的汽車作出虛假或誤導性陳述,誤導消費者。
ACCC表示, 2013年至2017年期間該品牌下的車型,包括Mazda 2、Mazda 6、Mazda CX-5、Mazda CX-3或Mazda BT-50型號汽車出現故障,導致汽車在行駛時意外斷電或減速。車主不得不「四處奔走」,連續數月甚至數年與馬自達多次聯繫,而且馬自達在多次維修失敗或多次故障後拒絕退款或更換汽車。
ACCC表示,汽車製造商曾向消費者施壓,要求消費者接受馬自達提出的較低報價,並提出只退還部分購車價,或支付大筆款項更換汽車。 ACCC稱,在一個案例中,馬自達提出僅限於延長車輛的保修和免費服務的時間。
每日電訊報稱,ACCC主席Rod Sims表示:「儘管消費者購買的汽車多次維修失敗,並反覆要求馬自達退款或更換車輛,但馬自達告訴消費者們,唯一可用的補救措施是再次維修。 」Sims說:「如果車輛無法在合理的時間內或根本無法維修,根據《澳洲消費者法》,消費者有權退款或更換,製造商也不能拒絕這些索賠。」
馬自達對此回應道,其目標是始終提供最好的客戶體驗。該公司在聲明中說:「馬自達始終超越其法律義務。令人失望的是,ACCC選擇對該公司提起法律訴訟,並指控其違反《澳大利亞消費者法》,這些訴訟將得到有力的辯護。」
Sims表示,競爭監管機構對澳洲汽車行業的追蹤並沒有放緩。 「由於消費者購買的新車存在問題,ACCC仍對消費者行使消費者權益時遇到的問題感到震驚。」他說:「ACCC會繼續採取行動,打擊未向消費者提供補救措施的車輛製造商和供應商,特別是購買重大故障車輛的消費者。」
據悉,馬自達是ACCC過去4年中被要求承擔責任的第5家大型汽車公司。福特(Ford)汽車在4月因處理汽車投訴的不合理行為被罰款1000萬澳元,而現代(Hyundai)和霍頓(Holden)汽車公司在過去2年中各自簽署了關於其客戶義務的法院可執行保證書。
責任編輯:李妙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