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ABC報道,澳洲聯邦法庭日前裁決,澳洲政府向來自8個國家的打工度假者徵收背包客稅(backpacker tax)的法律無效。法官Justice Logan指出,這是基於國籍的變相歧視,違反澳洲與其他國家簽署的條約。
根據2017年出台的新稅法,任何持有417或462打工度假簽證、年收入低於1.82萬澳元的外國人都必須繳納15%的所得稅,但同等收入的澳洲公民則無須繳稅。
據悉,2017年初,國際稅務諮詢公司Taxback代表曾在悉尼擔任女服務生的英國遊客Catherine Addy,對背包客稅提出法律訴訟,試圖推翻這項稅收。
布里斯本聯邦法庭法官John Logan本周裁定該法律無效。他說,這是基於國籍的一種變相歧視,違反了《避免雙重徵稅協定》(Double Taxation Agreement)中的不歧視條款。
據悉尼晨鋒報稱,澳洲稅務局(ATO)表示,將考慮法庭的裁決,並決定是否會上訴。 ATO發言人低調回應該裁決的重要性,他表示,這一決定隻影響到少數持有打工度假簽證的人,因為此案只涉及到那些持該類簽證、被視為「澳洲居民」的人。
Taxback公司總裁Joanna Murphy在一份聲明中對法庭的裁決表示歡迎,她說,背包客稅是對外國工人的歧視,違反了國際稅收協議,也損害了澳洲享有打工度假天堂的國際聲譽。
據悉,基於國際條約,持有417或462類簽證、來自英國、美國、德國、芬蘭、智利、日本、挪威以及土耳其的背包客並是不需要向澳洲政府繳交背包客稅。澳媒稱,澳洲政府可能因此欠下背包客數千萬澳元的債務。
責任編輯:李妙菡